天水市教育局
关于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生夏季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6月21日,重庆潼南区发生8名学生溺亡事件,令人十分痛惜和震惊。对此,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发布2020年第3号预警,要求各地引以为戒,认真落实学生防溺水各项要求,尽最大努力防止此类事件发生。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市中小学生夏季防溺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覆盖式开展宣传教育。从现在开始,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安排部署,把防学生溺水摆在学校安全工作的最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实抓细,全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结合实际,紧急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和溺水危害,做到不漏一校、不落一人,确保广大学生珍惜生命,远离危险水域。要常态化开展防溺水“六不”安全告诫教育,教育学生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学生在发现同伴溺水时立即呼救,或向遇险学生投放救生圈、木棍等,切不可盲目下水营救,避免发生更多伤亡。
二、全面落实家长监护主体责任。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运用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途径,通过主题班会、告家长书、电话、手机短信、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反复告诫每一位学生家长,提醒家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校外安全管理。要督促家长全程知晓孩子行踪,实时掌握孩子在哪里、在做什么、和谁在一起,切实做好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管,严防学生离校期间溺水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落实落细各项风险防控举措。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所在地水务部门、乡镇政府及村(居)委会的联系,扎实做好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风险源头。突出加强重点水域隐患治理,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协调设立危险水域警示标志、隔离带或防护栏等,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刀口强危险水域日常巡查,切实做到全程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全面构筑学生校外安全防护网,切实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