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水农校自1969年迁至清水县,在清水办学已有50多年的历史。多年来,清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天水农校的发展,牢固树立了“抓经济必须抓职教、抓职教就是抓经济”的理念,从职教资源整合、校区扩展、基础建设、招生就业、项目政策等诸多方面,给予天水农校关怀和支持。
2015年清水县委、县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支持天水农校发展的实施意见》(县委办发〔2015〕67号),并成立了支持天水农校加快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统筹解决农校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提出着力为天水农校办好“十件实事”。在此文件的基础上,2017年6月,又出台了《关于抓好支持天水农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县委办发〔2017〕82号文件),明确提出在八个方面支持农校发展。
一是全力抓好天水农校发展用地的保障服务。把天水农校建设和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继续为天水农校发展提供用地保障。无偿划拨给天水农校东城区25亩科研和职工住房用地、尽快完成泰山庙塬122.1亩科研育种用地的后期手续办理及楼房建设手续办理工作,切实解决天水农校科研用地和职工住房问题。
二是切实加大天水农校毕业生就业支持力度。在严格执行“凡进必考”和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原则下,合理设置就业岗位,对天水农校优秀毕业生,特别是从天水农校考取二本以上院校的毕业生和通过持续学习取得研究生文凭的毕业生就业进行倾斜支持。
三是全面加强天水农校中职招生工作。认真落实全县2017年中职招生工作动员大会和座谈会议精神,继续大力支持天水农校中职招生工作,确保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确保清水县每年普通高中未录取的初中毕业生中40%进入天水农校。认真落实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补助政策,给农业户口的学生和家庭困难的非农业户口学生每年落实国家助学金2000元(连续资助两年),“两后生”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连续补助两年)。同时,县财政每年对天水农校招收的清水籍学生每人一次性补助2000元,对升入高职院校的清水籍学生一次性补助2000元,对升入本科院校的清水籍学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对继续深造取得研究生文凭的清水籍学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
四是着力解决天水农校引进人才和未就业毕业生的保障性住房。农校引进的急需人才, 按照《天水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由住建局、房管局负责,从公共租赁住房等房源中优先解决农校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未就业本地户籍农校毕业生住房问题,全面满足技术人才和天水农校未就业学生的住房需求。
五是深入推进与天水农校的培训合作。坚持“资源整合、统一组织、统筹安排、综合利用、市场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部门与天水农校的合作,整合各类项目培训资源,。加大电商创业人才培训力度,在天水农校开设电子商务专业, 培养一批会技术、懂经营的本地电商创业人员。充分利用县众创空间、电商服务中心和网货供应基地,为天水农校学生提供创业、就业岗位,拓展就业渠道。
六是持续强化天水农校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协作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整治天水农校周边经营环境、卫生环境、治安环境,为农校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七是大力支持天水农校筹建高职院校。各有关单位要多层次、全方位、多形式、宽领域支持天水农校筹建高职学院。建立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将教育附加费按一定比例用于发展县域职业教育,并在天水农校高职筹建中给予30万元的资金支持。
八是全面加强对天水农校发展的综合支持。各相关部门要发挥好各自工作职能,进一步细化支持天水农校发展的工作方案,在住房保障、“农校家园”项目建设、供暖供电设施改造、供(排)水管网改造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房管局要优先解决农校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未就业本地或外地户籍农校毕业生住房问题,从经适房、限价商品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房源中予以落实。住建局要协助农校在项目申报中提供政策支持和施工许可证办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为其提供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现场管理等相关服务。水务局要做好“农校家园”、良种繁育试验基地等供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