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3日至24日,省语委、省教育厅抽调专家组成评估团,对天水市第七中学、甘谷县南街小学、甘谷县第二中学等3所学校进行了“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验收。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环境、查阅档案资料、抽查教案作业、随机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方式对3所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评估组充分肯定了3所学校在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甘肃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活动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评估组希望学校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进一步提升用语用字的规范化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服务社区的工作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