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全面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推动高校设立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完善以科学研究为导向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度。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继续加强医学、法学学位体系研究,完成专业学位总体设计工作。深化以初试、复试和推免生为重点的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创新人才的选拔。积极推进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改革,做好专业学位招生考试工作。
24.加强高校科技创新的组织、培育和协调,推动高校积极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任务。强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实验室等创新基地建设和管理,完善高校创新体系。推动高校设立科技创新基金,支持和引导开展自主科研。加强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深入推进行业产业创新联盟和省部科技创新合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又好又快发展。
25.实施新一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大力提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与宣传。扎实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工作,着力加强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队伍建设。启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中长期重大专项。完善高校社会科学基金体系。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数据库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
26.加快创建高水平大学步伐,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竞争力。坚持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核心,实施“211工程”三期建设,使更多的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启动“985工程”三期建设,支持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增强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
六、积极发展成人继续教育,推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
27.大力发展成人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进一步加强和发展农民技能培训,特别要积极开展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完成3000万人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6000万人次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任务。积极推进行业企业职工教育,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广泛开展面向城乡劳动者的成人继续教育。
28.积极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服务支撑平台,推动形成学习型社会。办好广播电视大学,完善自学考试制度,支持和引导各级各类教育面向全社会、实行更加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进一步总结经验、抓好试点和完善政策,充分利用全社会的教育文化科技资源,努力使人人享有终身学习机会。
七、重点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29.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大力加强政策落实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稳妥做好这项重点工作。开展统一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和调整农村学校编制。加强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启动农村教师周转房和住房建设试点。
30.创新义务教育教师补充机制,大力推广并逐步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培养计划,探索教育硕士培养与特设岗位计划相结合的新机制。全面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计划。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继续选派城镇教师下乡支教。
31.深入推进并扩大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启动实施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平台建设计划,落实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的示范性举措。支持地方试行师范生免费教育。规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推进教师教育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强师范教育类专业建设,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32.健全教师培训制度,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大力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为重点,采取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光盘培训、送教上门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培训。抓好在职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研修提高、新任教师培训和班主任培训。实施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
33.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全面落实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完善相关政策与制度,加大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聘请特聘教师和兼职教师的力度。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规模,加强骨干学校校长培训。
34.启动新一轮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继续实施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等项目,培养和汇聚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进一步加强引智基地建设和管理,积极推进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开展与地方共建引智基地和创新团队的试点。
35.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抗震救灾英雄教师活动,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贯彻落实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倡导“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精神,全面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坚持把师德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的重要依据,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八、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36.全力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健全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和服务,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完善国家大学生就业供求信息发布和网上联合招聘制度,积极推进就业市场体系建设。认真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37.贯彻落实《汶川地震学校灾后重建规划》,确保2009年秋季开学时大部分学生回到新建校舍学习生活。配合地震灾区地方政府,加大地震灾区教育对口支援组织协调工作力度。抓好地震灾区学校恢复重建。继续实行地震重灾区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资助政策。
38.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健全国家助学体系。全面落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以生源地信用贷款为重点,扎实推进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进一步扩大贷款覆盖面。做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工作。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学生营养状况。落实好解决北方农村学校冬季取暖问题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39.大力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积极推进“双语”教学,加强“双语”教师和民族文字教材建设。办好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和高校民族班、预科班。完善教育对口支援机制,做好支援西藏、新疆等西部地区教育工作。
40.全面实施“阳光工程”,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和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体系。做好高考命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危害考试安全和录取公正的行为,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和高校违规招生。严格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加强研究生和成人高校招生管理和监督。
41.依法从严治教,加强规范管理,维护教育良好形象。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与规范工作;继续严格执行高中招生“三限”政策;研究和制定幼儿教育收费政策。深化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推行教育行风评议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42.积极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建设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全面加强安全教育,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普遍开展安全演练。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加强寄宿制学校、学校公共卫生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大力开展校园植树活动,积极建设绿色校园,努力使各级各类学校绿树成阴、鲜花盛开。深入推进节约型学校建设。积极倡导和培育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热爱学校、热心公益的优良校风,形成蓬勃向上、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使学校成为学生喜欢、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和谐校园。
九、深入推进改革开放,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43.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地方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和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试验,进一步加强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与地方政府、部门、企业集团开展多种形式的共建,促进高校为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服务。切实办好高校学生食堂,改进和完善后勤保障体系。
44.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依法落实国家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民办学校管理,继续规范独立学院设置和管理。督促民办高校落实法人财产权,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民办幼儿教育发展和管理。
45.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深化与外国政府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欧盟等国际组织的教育高层磋商机制,构建区域性教育交流与合作平台,积极开展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入推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学历学位互认。做好俄语年各项工作。完善跨境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健全教育涉外法规体系,加强对教育涉外活动的监管和引导。做好与港澳台教育交流工作。
46.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国留学工作,积极发展来华留学事业。深入推进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改进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机制,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加大引进海外优秀留学人才的力度。支持公民自费出国留学。扩大中国政府奖学金规模,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