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酒泉讯(记者张革文)酒泉市以建设文化强市为目标,以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为抓手,以振兴文化产业为关键,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强化政策和规划引导,突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文化产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3年,全市完成文化产业增加值10.3亿元,较上年增长3.23亿元,增速达48.43%。
去年以来,酒泉市筹措1亿元建立酒泉市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基金,市县两级财政落实了不低于1000万元和500万元的文化产业建设专项资金,使各级财政用于文化产业建设的资金达到6.17亿元。各级财政用于文化产业建设的资金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2013年,全市文化产业项目建设贷款达9亿元,吸纳社会和民间资金近20亿元,为全市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酒泉市根据全市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编制评审了肃州区省级文化产业园、酒泉夜光杯文化产业基地等14个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规划和酒泉植物园文化生态观光旅游等70个文化产业重点项目规划,起到了引领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作用。市上还利用重大节会和市县组织的外出招商活动,开展广泛的文化产业项目宣传推介和招商洽谈对接活动,先后签约文化产业项目35个,签约金额416.7亿元。去年,全市新续扩改建75个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7.6亿元。特别是莫高窟游客服务中心、敦煌美术馆、敦煌文化雕塑博览园、《敦煌传奇》等建设项目被评为全省文化产业发展优秀项目。
酒泉市鼓励更多从事文化娱乐活动的个体户注册成立法人单位,并积极组建酒泉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大敦煌影视有限公司,为文化企业组团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目前,全市已培育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582家,较上年增加179家,资产总额达到43.9亿元,已建成4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1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有6家文化企业入列“甘肃省100家骨干文化企业”,3家民营文化企业入列“甘肃省30强民营文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