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义芳为您报道 由酒泉市政府采购办组织招标的酒泉市教育局信息网软件,三家公司通过两次竞标,甘肃精进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在兰州)均以最低报价投标,却最终被废标。
近日,精进公司将酒泉市财政局告上法庭,请求被告撤销酒泉市教育局信息网软件招标的废标决定,并将该标授予原告。
9月17日上午,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两次报价最低却被废标今年3月底,甘肃精进公司接到了酒泉市政府采购办邀请,于4月7日派人参加酒泉市教育局信息网软件招标。招标方文件明确规定本次投标采用谈判及最低报价法确定,参加投标的3家公司经过两轮投标,精进公司均以最低价中标。本以为稳操胜券的精进公司没有想到,招标方却以“该标大幅超出预算”为由,宣布本次招标为废标。精进公司总经理齐剑琴告诉记者,早在招标进行前,酒泉市财政局就已经将42万元专项资金拨付到位,而精进公司的报价仅为19万元,远远低于政府预算,她对招标方突然宣布的“该标大幅超出预算”而废标的决定始终百思不得其解。
被告:作出废标决定有依据对此,被告酒泉市财政局认为:酒泉市政府采购办组织的酒泉市教育局信息网软件项目招、投标活动程序合法,作出废标、重新招标的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故请求法庭驳回原告起诉。
记者注意到,庭审期间,被告方酒泉市财政局代理人多次向法庭陈述了“本次投标采用谈判及最低报价法确定”的招标规定。在原被告双方向法庭递交了相关证据之后,法庭最后宣布择日宣判。
记者随后采访了审理此案的肃州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刘建军,刘庭长称:此案在酒泉还是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