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天水市食药监局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以规范食品生产许可,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认真履行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全面加强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有效保障了全市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

一是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全面提升许可工作质量。压缩许可时限,简化工作流程,将食品生产许可受理、审查、发证工作移交至市政府服务大厅,实现“一站式”办结。许可过程严格遵循食品生产许可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食品生产许可换证工作的通知》,督促全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集中时间换发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新证换发率达77%。为了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提升许可工作质量,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持续保持获证条件和水平,7月份市食药监局组织对全市226户食品生产企业的68户企业进行了证后监督检查,共检查梳理出各类问题280余条,其中责令立即整改39户,停产整顿11户,立案查处2户,建议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3户。真正达到了找出许可问题,巩固许可成效,提升许可质量的目标。为加强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参照陕西考察学习的工作经验,制定印发了《天水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方案》,提出了“三清四全五不准”小作坊规范提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宣传推广。同时结合我市食品加工小作坊实际,制定并在市政府法制办备案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必备条件现场核查记录表》等制式表格,指导小作坊备案登记工作,统一备案登记标准。2017年全市共登记备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978家。

二是逐级约谈、敲响警钟,全面靠实“两个责任”。2017年3月下旬,组织全市食品生产监管人员、食品生产单位法定代表人、质量受权人等2000余人次,采取视频会议、现场会议等形式,开展市、县、乡三级监管机构及生产单位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大约谈,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做了重点强调,同时组织企业开展研讨交流,提出整改方案,按时完成整改。各县区及乡镇食药监部门相继组织开展了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的责任约谈,进一步强化了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三是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了白酒生产企业、大桶水生产企业及清真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对白酒生产企业运行状况及许可证持证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组织企业全面查找自身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积极开展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针对我市大桶水企业多、乱、杂的现象,重点整治纯净水企业手动灌装人工封盖、露天存放、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了产品标签标识。联合市民委和民族宗教局,对全市清真食品生产企业“清真食品标志牌”的持有情况、清真食品原辅料的采购把关、食品加工过程管理、产品标识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治理“假清真”、“泛清真”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清真食品管理规定的产品强制下架退市。组织开展了熟食肉制品、糕点、食用油、馒头等小作坊专项整治,针对蛋糕、馒头、面条等等大宗消费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全面掌握该类食品质量状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制定风险清单、强化风险防控,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印发了全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风险防控清单,组织各县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人员,结合日常监管实际,联合企业管理技术人员,针对实际生产过程中的重点环节、重大隐患,制定了全市221家食品生产企业的风险防控清单。各县区食药监局督促企业在明显位置和关键岗位进行了张贴,使企业人员清楚了解了自身隐患点和应对措施,做到知隐患、明风险、有措施、有方法,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食品生产质量。

五是强化监管手段,大力推进透明车间、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将透明车间工程建设作为全年工作重点,年初专门安排部署,大力宣传引导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市食药监局监控平台进行对接,实现食品生产企业的远程监管、实时巡查。目前,全市已加入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食品生产企业达62家。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加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升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和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2017年全市共有23家食品生产企业投保,保额为57600元。

六是强化日常监管、飞行检查、重点督查和交叉互查,全面提升监管实效。制定市、县食药监部门全年《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表》,明确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和任务,督促各县区按照计划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组织对各县区局开展了飞行检查,随机抽查食品生产单位28家,查出违法违规行为60多个。将督查出的问题通报相关县区政府,要求各县区对照问题严肃查处,有力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成效。上半年抽调各县区监管骨干,集中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交叉检查,将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有力地促进了食品生产质量监管能力的提升。2017年市级食药监部门共督查食品生产企业80多户,查处私自改变生产工艺、不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问题40多个,通过依法查处,全面提升了监管实效和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