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药包材质量监管,保证公众用药安全,近期,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周密计划,统筹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月的药包材生产使用专项检查。此次行动共检查药包材生产企业1家,药包材使用单位15家,出动执法人员226人次。
此次检查,重点围绕药包材注册审批、产品质量安全、供应商审计、质量标准的符合性、委托检验协议签订、药包材与药物相溶性实验研究、药包材购进验收是否落实全检等7个方面进行。检查发现,我市的药品生产企业均能按GMP相关要求对药包材供应商进行审核,建立供应商资质档案,按要求选用经过注册审批的药包材,并索取药包材生产企业资质、产品质量检验及产品合格证明,企业内部按要求建立了药包材质量检验内控标准,能够确保药包材安全使用。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企业对药包材供应商审核不严,更换过的药包材供应商审核过程中未提供药包材与药物相溶性实验研究报告等问题,检查组责令相关企业及时整改,制定明确的整改计划,确保整改实效。
今后,天水市食药监局将建立完善药包材生产使用监管的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明确药包材检查的重点环节及重点项目,把药包材检查与药品生产、使用监督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药包材生产使用监督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二是督促药包材生产使用单位继续自查,主动发现问题,建立切实可行的药包材质量评估和供应商审核制度,建立完善药包材质量检验内控标准,确保药包材生产使用过程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