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份,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经营餐饮的318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309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1、标称天水市麦积区渭滨新城穆庆伟公司生产的豆腐大肠菌群超标;2、麦积区天水金都商业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粉条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超标;3、麦积区天水市天天乐菜篮子有限公司伯阳分店销售的粉条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超标;4、麦积区天水金都商业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雪花杏肉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5、秦州区建设路四海联超市销售的甘草杏肉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6、清水县金色阳光购物中心销售的白砂糖的蔗糖分含量不达标;7、清水县金色阳光购物中心销售武山粉的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超标,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8、武山县洛门镇乐意调料水产副食商行销售的粉丝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9、甘谷县绿园蔬菜超市销售的米粉粉丝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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