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县主要领导的明确表态和职能部门给予的种种实际支持,企业的违规违法更加有恃无恐,在利益的驱动下渐行渐远。灾难也步步逼近禄马铺这个村庄……
冷漠与无情中,灾难终于发生
2006年7月14日晚上21时许,天降暴雨。幸存的村民后来回忆,许多人披衣起坐,不敢入睡。时间定格在22时57分,伴随着雨声,一阵沉闷的声音排山倒海,自远而近,紧接着是地动山摇。在村民的惊恐与疑惑中,蓄势已久的泥石流于顷刻间释放出巨大的能量,以凶猛的态势沿塘房沟而下,并迅速冲出沟沿,扑向村庄、公路。一场从未有过的地质灾害就这样发生了。
据当地政府统计,此次地质灾害共造成15人死亡,1人失踪,7人受伤,11户61人受灾,冲毁民房49间(含道班房7间);冲毁企业厂房1000余平方米及机器设备设施、矿产品(经评估约5000余吨);冲毁307省道50米,挡墙150米、桥梁1座、通讯光缆2000米、输电线路3000米。
大批财产被毁令人痛心,而生命在消失前的徒劳挣扎更令人唏嘘不已。7月上旬,各方面的预兆都显示灾难在悄悄逼近,一些在企业做工的民工纷纷逃离。46岁的凌绪伦本已辞工逃回冕宁县老家,但家中一个老人要供养,两个子女要读书的现实仍迫使其在妻子的劝说下返回,终于不归。年仅30余岁的徐强两口子本来也已辞工回家,但为挣够外出打工的路费,又于7月9日带着两个年幼的女儿返厂,全家罹难。
灾难发生后,四川省、凉山州主要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尽快寻找失踪人员,及时抢救伤员,确保灾民生命安全,确保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医疗,处理好死者善后工作,尽快恢复交通。
与此同时,由省、州分管领导率领的工作组也迅速赶赴现场,指挥救援。但随着省州工作组的离去,灾民们所感受到的,仍是冷漠与无情。
与灾害发生前的推诿与拖沓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当地迅速组织起以县委书记、县长为核心的救灾指挥部,下设搜救、灾情调查、灾民安置、医疗救护、交通治安等若干小组。
但死者亲属反映,就在他们悲恸欲绝之时却被告之,不得跨过沟口与设在道班里的救灾指挥部成员接触。一些死者亲属自发地徒步上百公里,沿河寻找亲人遗体,却被遗体出现地的一些人挡住,漫天要价,任意盘剥,而这时搜救组的人连踪影也未见。灾难过后,一些从外地赶来的死者亲属同样未获灾民安置组安置,只得在残存的屋檐下身披麦草,熬过长夜。
叩问“7·14”,天灾还是人祸
为了彻底弄清这场地质灾难的来龙去脉,在盐源,记者辗转走访了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县政府,一位主任告诉记者,有关“7·14”泥石流灾害的信息披露,由宣传部具体负责。而宣传部一位负责人则告称,专家组的结论尚未出来。多个职能部门的答复也是如此。
但记者了解到的事实是,《专家意见书》早在7月18日就已形成。
费尽周折,记者后来见到了这份《专家意见书》。该《意见书》里,15人死亡,1人失踪的事实被认定为“5人死亡,11人失踪”。
当地内部知情人士认为,这是为了降低灾害级别,规避更高国家机构的介入与查处。而将《意见书》的形成日期定为18日,则是为了使这种认定更能成立。
这位人士分析,7月16日这些专家才出现在现场,18日就形成洋洋数千言的报告,所需的勘察、取证、论证、成文等工作,在2个工作日无论如何也难以完成。即使这样也与事实严重不符,尽管事隔数月,许多村民对当初的惨状仍如噩梦般挥之不去。村民们记忆犹新的是,仅在18日这天,就打捞出12具尸体。
《意见书》里,对企业因采矿和修路造成大量矿渣、砾石、泥土堆积塘房沟以及砍伐林木、破坏植被的事实刻意回避,最终将灾难的主要原因归结为一场仅为50毫米的降雨,从而得出自然灾害的结论。结论如此,但就在同一篇文字里,却又自相矛盾地出现了“由于开挖修路,破坏了边坡稳定”的字样。
记者多方辗转,于9月下旬联系上了退休后仍在铁二院下属一家企业供职的专家组成员之一的蒋某。据他介绍,塘房沟口扇(断)面宽,证明古时候这里就曾发生泥石流。现实的情况是,他们沿沟源找到沟口,并未发现矿渣。
面对记者的采访,村民们质疑声不断:既然有发生泥石流的隐患,地方政府面对我们上百次反映,为何无所作为?既是自然灾害,那盘拍摄于灾难发生前的录像带所显示的堆积如山的矿渣、弃石、泥土从何而来?山上密集的树木、丰富的植被又何以被毁?
据了解,在盐源县246处地质灾害监控点中,此地并未列入其中。
至于死伤人数,这位专家坚持认为《意见书》反映的是他们离开时的实际情况。
记者调查中注意到,另一份注明日期为2006年7月19日,文号为川国土资(2006)94号的报告里,“专家意见”更被发挥。省道被误为国道,灾害发生地的禄马铺被误为骡马堡等谬误姑且不论。报告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明明是非法采矿,却仍认定是合法探矿。逻辑自相矛盾,分析此次灾害原因时认定“公路开挖所产生的小型滑塌体、堆渣体以及探矿产生的弃渣仅少量参与了本次泥石流运动,不是泥石流产生的主要因素”,存在的问题里又认为“开挖公路产生的小型滑塌(体)及随意堆放的工程弃渣如果不加整治,将为下次泥石流的发生积累较丰富的物质来源”,“上游沟谷内堆积大量的松散碎块石土,若遇类似的强降雨天气过程,发生泥石流的可能性较大”,“一旦灾害发生,必将造成重大的人员财产损失”。工程弃渣及碎石泥土早就因企业非法采矿修路而大量产生,为什么就只能增加以后发生泥石流的危险而不构成此次泥石流发生的直接原因?
带着疑问,记者走访了发文单位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辗转各处室之间,未获任何答复。
同样令人疑惑的是,这份有待省政府正式批准的文件却与《专家意见书》同时下发至盐源县政府及州、县职能部门。政府内部如此张扬,面对死难者亲属和社会公众却又秘而不宣。
在盐源,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工作人员向记者反映,有关这起灾害的成因上下都心知肚明,但态度各有不同。受害者家属满怀悲愤,四处上访;普通干部群众时有议论却不敢多说;而领导者们则刻意回避,讳莫如深。
采访过程中,记者多次联系盐源县长周乃祥,但其手机一直无人接听;当地宣传部门对记者采访该县主要领导的这一要求也予以回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