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日前,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开设“来自心灵深处的忏悔”专栏,从近年来全省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中,选取部分服刑人员的忏悔书并配发评论。目前,该专栏共发布了两则官员忏悔书,提醒党员干部引以为戒,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其中一篇为某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的忏悔书。该官员因贪污受贿82万元、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损失90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她在忏悔书中写道:我由最初的拒收变成了有选择地收,心态也由最初的胆战心惊、半推半就变成了后来的心安理得。我错误地认为这是人情来往,人家有求于我的事情都在我职权范围之内,一定能够办成,不会落个收钱不办事的骂名界,不是权力的最高,不是地位的最高,而是人格的至高。
山东纪委在评论中提到,治吏重在治心,防腐重在拒腐。很多时候,人们往往容易忽略小官小贪,但绝大多数案件都是从细小的不廉洁行为开始,一发而不可收拾,小官小贪逐渐演变成了小官大贪。
以下为忏悔书全文:
山东省纪委网站发布“来自心灵深处的忏悔”。
我叫**,因贪污受贿82万元、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损失90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干部家庭,大学毕业后,从最基层开始干起,一步步成长为一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市人大代表。每一页艰辛的履历,既记载了我自身的努力与付出,也记载了党组织的培养和信任。我曾经拥有过鲜花和掌声,在享有成功的同时,也得到了一定的社会地位;我曾经是家人的光荣和骄傲,是父母引以为荣的女儿,是女儿敬佩的母亲,是丈夫敬重的妻子。然而今天,这一切的荣耀,都变成了家庭的耻辱!我不知道当年迈的父母得知自己的女儿沦为罪犯时,是何等的痛心与失望;不知道我未成年的女儿如何面对这残酷现实和巨大的生活落差;不知道我的丈夫将如何独自支撑起这个残破的家。我愧为人女,不能在年过花甲的父母膝前尽孝;愧为人母,没有做孩子健康向上的人生表率;愧为人妻,没有给丈夫一个平安幸福的家!每当想起这些,我的心就刀割般疼痛!
入狱后,我曾无数次地问自己:为什么曾经对社会腐败现象深恶痛绝的我,却也逃不出金钱的诱惑、最终成了金钱的俘虏?为什么自己从一名领导认可、群众拥护的好干部沦落到今天的可悲下场?我开始理性地面对现实,反思过去,深挖犯罪根源,真正认识到了自身悲剧的演变过程。
错误的价值取向,使灵魂深处的贪欲得以膨胀。我任县委常委、副县长之前,一直在乡镇工作,从乡镇团委干事到团委书记、副乡长、副书记、乡长、乡党委书记。最初,我任劳任怨,坚守原则,当别人有求于我时,我不仅不收礼物,连请吃饭都婉言谢绝。工作尽管辛苦,但组织对我是认同的。随着长时期工作上的一帆风顺和权力的增大,我产生了一种优越感,却忽略了思想和世界观的改造。尤其是走上主要领导岗位后,由于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潮的影响,思想认识开始错位,物欲和贪婪逐步占据了我人生价值的主流。在优越的环境中开始追求奢华的生活,没有经得起人情的考验,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最终坠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任县委常委、副县长期间,我分管城市建设,好多开发商有求于我、想方设法拉拢靠近我。刚开始时,我对送礼行贿者真是做到了拒之门外。由于在原籍任职,熟人多,朋友多,找我办事的更多。也曾有人提醒我,别因自己干几年县长,把家门口的人都得罪了。当时我认为这句话有道理。于是,在这种思想支配下,我逐渐放松了警惕,欲望也随之膨胀。我由最初的拒收变成了有选择地收,心态也由最初的胆战心惊、半推半就变成了后来的心安理得。我错误地认为这是人情来往,人家有求于我的事情都在我职权范围之内,一定能够办成,不会落个收钱不办事的骂名界,不是权力的最高,不是地位的最高,而是人格的至高。权力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党和人民可以赋予你权力,同样也可以随时剥夺你的权力,为官与为囚,仅仅一步之遥,一墙之隔!
屈指算来,从案发到现在已经四年了,入狱服刑也已经一年多了,我已走出了从领导干部到服刑人员这一角色转换带来的心理阴影,我愿用自身的经历和感受,用发自肺腑的真诚忏悔,教育警示大墙外拥有自由和幸福的人们,请珍惜自己的家庭、事业、名誉和拥有的幸福,算好自己的人生账,走好自己的人生路!
治吏重在治心,防腐重在拒腐。很多时候,人们往往容易忽略小官小贪,但绝大多数案件都是从细小的不廉洁行为开始,一发而不可收拾,小官小贪逐渐演变成了小官大贪。正如忏悔者所讲,“由最初的拒收变成了有选择地收,心态也由最初的胆战心惊、半推半就变成了后来的心安理得。”作为县委常委、副县长,本应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但她却把权力交换当成人情往来,用违规操作换取所谓政绩,在法律与亲情之间站错了位,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从而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也给家人带来了无尽痛苦。
“勿以恶小而为之”,党员干部当注重小事、小节,保持思想警,更何况我都是按正常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为企业争取的也是正当利益。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干部,本应该清楚地知道,什么是合法收入,什么是非法所得。但是,贪欲却使我在金钱面前变得是非不清,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寻租的筹码。
性格上的缺陷和不正确的政绩观,导致自己滥用职权。自己性格追求完美,又争强好胜,这使我工作起来从不输人、不甘落后。特别是担任乡镇党委书记期间,我所负责的乡镇是全县经济开发区所在地,招商引资任务重,税收指标高,仅凭我们乡镇的企业实际纳税是完不成税收任务的。为了超额完成税收任务,实现乡镇在全市经济考核中的位次前移,我无视税法规定,纵容手下人员从外地拉拢纳税大户到我们乡镇缴税,并违反规定从乡镇财政拿出90万元重奖外地纳税户。这样,尽管一个乡镇的税收增加了,却给国家造成了90多万元的严重损失。
法纪观念淡薄,自律意识差。自己受过高等教育,如果说不懂法、一时糊涂是不客观的。以前,我也曾经坐在礼堂里,听过警示教育报告,也曾经为犯罪人的下场而叹息和不齿,但我没有认认真真、入脑入心地学,更没有联系个人的思想实际学,总认为蹲监坐牢是别人的事,与根正苗红的自己怎么也联系不到一起。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现在的我竟也站在忏悔席上,接受党纪国法的严惩。
品味自己酿的人生苦酒,我用贪欲换来了高墙电网、用贪欲换来了终生耻辱!以前,我每到一处都前呼后拥;住,有宽敞的房屋;行,有专车接送;病,有公费医疗;吃穿更是不用发愁,享受着令人羡慕的政治和经济待遇。可是当从戴上手铐的那一刻起,就宣判了这一切的终结。现在,我连最基本的人身自由都失去了,事事都要打报告。面对冷冷的铁窗,面对一年四季都脱不掉的这身囚服,我悔恨难当。我的行为不仅给自己带来了痛苦和羞辱,也给家人带来了极大的伤害。我的丈夫曾是县检察院分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因查办我的案子,亲属需要回避的缘故,不得不调离了他所钟爱的检察事业。我被捕时,女儿才上初中三年级,正处于学习成长的关键时期。我永远忘不了被带出家门的那一刻,女儿那惊恐的双眼和撕心裂肺的哭喊声;永远忘不了入狱后我的亲人第一次会见的情景。隔着玻璃窗,看着两鬓斑白、愈发苍老的父亲,看着因生活所累而疲惫不堪的丈夫,看着我那过于早熟、与年龄不相称的女儿,看着相互搀扶着前来探监的老少三辈,我泪流满面。为什么我自己犯下的罪孽,还要由我的亲人来承担痛苦呢?如果时间能够倒流,如果让我重新再来,我宁愿什么都不要,哪怕是金山银山,哪怕是高官厚禄!我只要我的亲人,我只要我的自由!
经历了人生从顶峰垂直跌落的过程,反观静思,人生最高的境界,不是权力的最高,不是地位的最高,而是人格的至高。权力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党和人民可以赋予你权力,同样也可以随时剥夺你的权力,为官与为囚,仅仅一步之遥,一墙之隔!
屈指算来,从案发到现在已经四年了,入狱服刑也已经一年多了,我已走出了从领导干部到服刑人员这一角色转换带来的心理阴影,我愿用自身的经历和感受,用发自肺腑的真诚忏悔,教育警示大墙外拥有自由和幸福的人们,请珍惜自己的家庭、事业、名誉和拥有的幸福,算好自己的人生账,走好自己的人生路!
【点评】
治吏重在治心,防腐重在拒腐。很多时候,人们往往容易忽略小官小贪,但绝大多数案件都是从细小的不廉洁行为开始,一发而不可收拾,小官小贪逐渐演变成了小官大贪。正如忏悔者所讲,“由最初的拒收变成了有选择地收,心态也由最初的胆战心惊、半推半就变成了后来的心安理得。”作为县委常委、副县长,本应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但她却把权力交换当成人情往来,用违规操作换取所谓政绩,在法律与亲情之间站错了位,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从而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也给家人带来了无尽痛苦。
“勿以恶小而为之”,党员干部当注重小事、小节,保持思想警觉,强化“慎初”意识,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不要迈出通向深渊的第一步。时时自警自省,把不良苗头扼制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为官与为囚,仅一步之遥、一墙之隔,切勿让一时的贪念毁了自己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