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胜利闭幕。经过出席全会的中央委员表决,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它是如何诞生的?
习近平担任文件起草组组长
距离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仅有短短6年时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路该怎么走?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习近平总书记一语中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闭幕后不久,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大论断。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仅两个月,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正陆续展开,2014年1月,中央政治局就作出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重点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
党中央决定成立文件起草组,由习近平总书记担任组长,张德江、王岐山同志担任副组长。这是继担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起草组组长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又一次担任党的中央全会文件起草组组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筹备和全会文件起草工作由此拉开序幕。
1月27日,党中央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发出《关于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征求意见的通知》。
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起草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对上报的每一稿 习近平都认真审阅
从文件起草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幕,251个日日夜夜,习近平总书记为文件起草工作倾注了大量心血,对文件起草组上报的每一稿都认真审阅。其间,总书记先后3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2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全会决定起草提出一系列重要指导性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件起草组会议上多次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许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这些问题对我们来讲不少也是新课题。能不能从理论上、实践上对这些重大问题作出科学回答,是影响全会决定起草工作成效的关键。我们要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立场观点方法,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方针政策精神,总结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学习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努力把全会决定涉及的重大问题研究透彻、阐述清楚,使全会决定经得起推敲、经得起检验。
为了把问题找准、把解决问题的办法研究透彻,文件起草组组成8个调研组赴东中西部14个省区市开展调研,各种座谈会就召开45次。
各地区各部门提出了45万多字的书面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等单位还提交了专题研究报告。
起草组收到意见和建议2058条
在起草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
8月初,中央办公厅向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解放军和各人民团体印发了全会决定征求意见稿。
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对全会决定稿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统计,全会决定稿征求意见3326人。经汇总,文件起草组收到的意见和建议2058条,其中党外人士提出66条,扣除重复的,总计1815条。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文件起草组对全会决定作出260多处修改。
9月30日,经过修改的全会决定稿提交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会议认为文件基本成熟,决定提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
全会召开期间,在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下,文件起草组根据与会同志审议讨论意见,对全会决定又两上两下进行多处修改。
10月23日下午3时,散发墨香的全会决定草案摆放在出席会议的每一位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座席前。这份凝聚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智慧的决定获得一致通过。(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