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连发四文关注“东莞扫黄”
公安部要求严打保护伞
“东莞扫黄”引发持续关注。2月13日到16日,人民日报连续四天刊发署名“钟新文”的系列评论文章,分别从是非界限、文明底线、媒体责任和治理责任等方面,表达对“东莞扫黄风波”及其引发的舆论波澜的思考。
公安部昨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查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失职渎职者要严肃追责,对执法犯法者要从严惩处,坚决打击卖淫嫖娼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及幕后“保护伞”。
人民日报连续4天发文
2月13日,在题为《是非界限岂能模糊》的文章中,针对“东莞挺住”等“杂音怪论”,作者指出,如果没有是非标准,没有言行底线,那么迷失方向的狂奔,就会成为法律和道德双重失重的沉沦。
2月14日,在题为《文明底线不容亵渎》的文章中,针对“卖淫活动是‘市场需要’”等观点,作者指出,思想解放,不等于胡思乱想,更不等于行为放纵;价值多元,不是价值扭曲,更不是价值沦落。
2月15日,在题为《媒体责任岂能丢弃》的文章中,作者认为,媒体牢记职责、敬畏真理,公共舆论才会少一些噪音杂音,社会心态就会多一些理性平和。
2月16日,在题为《治理责任不可含混》的文章中,作者认为,一再放任以致成了“黄泛区”,属于典型的监管失职。用“有利发展”给予同情,用“色情无罪”进行开脱,都是强词夺理,“更何况这后面还可能隐藏着权力寻租和腐败黑洞”。
作者表示,只有对色情行业泛滥时刻保持警觉、对违法行为始终不留死角,以良好社会风气为自己正名,东莞才能真正做到今天“不哭”、明天“挺住”。
公安部:严打黄赌毒
记者昨日(2月16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严查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失职渎职者要严肃追责,对执法犯法者要从严惩处。并建议广东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东莞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和其他有关负责人、民警的责任。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深刻吸取教训,对黄、赌、毒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严厉打击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公安部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对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徇私枉法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坚决严肃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不论职务高低,都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失职渎职的,要坚决严肃追责;对执法犯法的,要坚决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月9日,央视曝光东莞多个娱乐场所存在卖淫嫖娼现象后,江苏、黑龙江、湖南、山东等多地也展开扫黄行动。另据报道,东莞市纪委已派出12个督导组到全市32个镇街督导扫黄专项整治工作。
是非界限岂能模糊(人民论坛)
——“东莞扫黄风波”的思考之一
钟新文
《 人民日报 》( 2014年02月13日 04 版)
最近,中央电视台曝光了东莞多个娱乐场所的卖淫嫖娼现象,当地政府部门迅速采取整治行动。对这次扫黄风暴,绝大多数主张弘扬社会正气的老百姓是赞成的,但也出现了令人诧异的杂音怪论。一些人以娱乐心态看待东莞扫黄,甚至对“莞式服务”叫好,为色情业张目,嚷嚷“东莞挺住”。在他们眼里,这类社会丑恶现象不仅不该报道,更不能打击。如此荒唐的观点,引起了人们的反思。
扫黄打非,本是正义之举;揭丑黜恶,也是媒体职责所在。为什么却受到质疑甚至嘲弄?而那些声色犬马之地、醉生梦死之徒,为何又受到一些人的追捧乃至力挺?这一事件的娱乐化、恶搞化倾向,反映了怎样的社会心态?如此是非不分、善恶不辨、美丑不明,又折射出怎样的社会问题?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在任何一个文明社会,有法必行、违法必究,都是不可逾越的社会底线,这一点没有任何商量和动摇的余地。无论是卖淫行为还是嫖娼行为,都是法律明文禁止、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的对象,这早已世人皆知。从社会和谐、家庭幸福的层面看,卖淫嫖娼与社会公序良俗格格不入,向来为正常的社会秩序所不容。放眼世界,即便在欧美各国,对色情业的打击也越来越严。
法律的天平、道德的准绳、社会的呼唤,无不要求我们敢于向这些丑陋现象说不,果断剔除社会肌体上的毒瘤。然而,一些人却无视法治常识,模糊了道德界限,唱起了“卖淫有理、色情无罪”之类的反调。东莞扫黄,这样一个是非明确的事件,竟在网上掀起不小波澜、引发复杂舆情,的确发人深思。在价值多元、观念多变的转型期中国,固然不能在所有问题上都求得一致,但在一些基本价值上,必须有起码的共识。守住法律底线,保持价值判断力,具备道德责任感,这是一个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行为取向,也是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是非不分、黑白颠倒,只会导致价值错乱、逻辑谬误,最终行为失当、社会失序。
当一些微博大V娱乐化地调侃“人间有爱”,可曾以一份同情之心,想想那些被明码标价像商品一样叫卖的失足妇女?当一些人狂欢式地呼喊“今晚我们都是嫖客”,可曾以一份体谅之心,听听广大东莞市民热望“扫黄就要扫彻底”的心声?当一些所谓意见领袖陶醉于“群起挺黄”的幻觉时,可曾以一份责任之心,审视一下无节操之论对网络生态的扭曲,对世道人心的污染?
有学者曾忧心忡忡地指出,我们的生活中存在一种怪现象——比坏。一些人,一事当前,不是分清好坏曲直,也不是比着看谁比谁更好,而是争着比着看谁比谁更坏。一说扫黄,就立即转移视线、偷换概念,说腐败之害甚于色情,贪官比嫖客小姐更坏,弯弯绕绕、兜兜转转,甚至由此推导出卖淫嫖娼不算个事的错误结论。这正是“比坏心态”的一个典型例证。如果没有是非标准,没有言行底线,那么迷失方向的狂奔,就会成为法律和道德双重失重的沉沦,最终只能滑向绝望的深渊。
身处大发展、大变革的中国,我们既有着鲜花与掌声的荣耀,也面临种种阵痛与迷惘。扫黄,需扫去那些藏污纳垢的场所,也需扫去心灵世界的黑暗与浊流。多一点精神的亮光,多一些前行的正能量,我们会创造更光明的世界,拥有更美好的未来。
文明底线不容亵渎(人民论坛)
——“东莞扫黄风波”的思考之二
钟新文
《 人民日报 》( 2014年02月14日 04 版)
这几天来,东莞扫黄引发的舆论波澜,与扫黄本身一样令人关注。其中,有一些论调令人惊诧莫名:认为卖淫活动是“市场需要”,论证色情产业“有益无害”,甚至主张中国搞合法红灯区。这种声音,不管是闭门造车想出来的,还是为了在公开场合博取眼球,抑或是纯粹的网络逗闷子,都值得深思。
且不说挑战法律,对那些为扫黄鸣冤叫屈的人,我们想套用一句网络流行问句:你这么同情卖淫嫖娼,你如此支持色情产业,你家里人知道吗?究竟有几个人,愿意让自己的亲人去涉足这一行业?即便是生活困难,又有多少人希望将这一行业作为谋生手段?而那些从事色情行业的人,又有多少真正穷困潦倒、衣食无着?
的确,色情业有一定的“市场需求”。然而,黄赌毒哪一个市场需求不大?难道仅仅因为“愿打愿挨”,就可以合法化、产业化吗?果真如此,毒品交易岂不更暴利、更“快活”?如果不顾世界主流对黄赌毒的态度,不顾卖淫嫖娼在大部分西方国家违法的事实,一厢情愿、哗众取宠地为色情业辩解,不仅是选择性失明,也是对文明底线的亵渎。
至于以“自由”之名为色情业张目,则是忘记了自由也是有底线的。事实上,色情业早已超出了个人自由选择的道德范畴,“公权力介入”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因为色情业肯定会跟社会腐败、人口贩卖、黑社会组织等联系起来。难怪有外国媒体评价,“用帮助所谓弱势群体说话的姿态为嫖娼公开站台。鼓吹嫖娼自由者本质上和贩奴者一样,却以自由主义者的面目示人。”
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中国,伴随着思想的解放、利益的多元,不同社会群体自然会有不同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是国家活力的源泉。然而,任何一个健康的社会,在思想观念多元多样的同时,也必须有一些起码的底线、基本的共识、普遍的价值。思想解放,不等于胡思乱想,更不等于行为放纵;价值多元,不是价值扭曲,更不是价值沦落。
如今,有些人在网上讨论问题,往往不问对错、只看立场,让站队思维左右价值判断。凡是你赞成的,我就必须反对;凡是你反对的,我就一定赞成。似乎不发出点“杂音”就不足以证明自己会“独立思考”,不嘲讽主流、不解构崇高就没法展示自己的聪明机智,在这种思维模式下,谈何承担责任、坚守底线?又如何明辨是非、区分善恶?从这个意义上,在新媒体时代,对价值尺度的把握、对社会底线的捍卫,尤其需要一种文明理性的议事规则。
也就在这几天,在“舆论狂欢”的浪潮中,一度被戏谑言论、偏激观点裹挟的网上舆论,出现了某种“反转”性的变化,越来越多人指出色情业是害国害民的“有毒产业”,越来越多网友发出了“捍卫社会公序良俗”的声音,潜藏在人民群众心底的朴素认知,虽然不那么“醒目”、不那么“刺激”,却如同宽广的大江大海,缓慢而坚定、沉着而有力。这正是当代中国的主流价值观,也是推动文明进步的强劲动力源。
“无良大V”的歪理邪说(今日谈)
《 人民日报 》( 2014年02月15日 01 版)
东莞扫黄,取缔了一批色情场所,也引来了一些奇谈怪论。一些网络“大V”对扫黄行动极尽调侃、冷嘲热讽,甚至公然唱起了“嫖娼有理、色情无罪”之类的反调。
不管是标新立异博取眼球,还是一贯的“反对姿势”使然,抑或是一心为性交易鸣冤叫屈,一些“大V”的荒唐言论都忽略了这样的事实:卖淫嫖娼在大部分西方国家也属违法,国际上对于色情业打击越来越严。一些“大V”兜兜转转、颠三倒四、偷换概念,堂而皇之拿肉麻当有趣,以“同情弱者”“顺应市场”“选择自由”之名贩卖歪理邪说,只能说明他们全然无视法治常识,更是罔顾社会良知。
“我是东莞人都觉得丢脸。你们究竟要挺住什么?那些叫东莞挺住的人,想过老百姓的感受吗?”一些“大V”在陶醉于“君临粉丝、一呼百应”的幻觉时,或许应该听听这样的大众声音。对这些习惯了哗众取宠、沉溺于“特立独行”难以自拔的所谓意见领袖,真应该猛击一掌、断喝一声:醒醒,不要触碰道德和法律的底线!
媒体责任岂能丢弃(人民论坛)
——“东莞扫黄风波”的思考之三
钟新文
《 人民日报 》( 2014年02月15日 04 版)
这几天,东莞扫黄赢得群众称道,却也在少数媒体那里遭遇了无厘头的舆论反弹。这让不少读者很是不解:黄赌毒从来都是挑战文明底线的社会毒瘤,为何有的媒体却似乎对它充满同情,反而对扫黄打非极尽调侃揶揄之能事?
东莞扫黄,无论是以国家法律衡量,还是同公序良俗对表,是非曲直、美丑善恶都彰然若显。不管出于怎样的动机,对它的曲解和过度消费,从主观上讲都是善恶不辨、是非不分,从客观上看则是唐突底线、消解共识。无视扫黄打非的社会意义,在“娱乐至死”中制造舆论狂欢,不仅造成莫须有的价值混乱,更让一些媒体自身陷入公信力危机。
尽管相关报道在细节和手法上尚有可商榷之处,但履行媒体曝光色情、监督治理的职责,这一点无可厚非。事实上,面对网上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论,面对有些网民剑走偏锋的情绪,媒体更应反思:是不顾社会后果、漠视公共利益、一味迎合偏激情绪,还是在鱼龙混杂中去伪存真、在众声喧哗中激浊扬清?在价值多元的社会转型期,媒体将何以自处,才能肩负社会责任、不负公众期待?
越是在海量信息、多元声音混杂的环境中,公众对主流价值和权威声音的倚赖和从属感越强。研究显示,70%的人会利用传统媒体验证网络信息的准确性。正因如此,现代国家都承认,大众传媒是维持社会认同最重要的载体,对舆论走向负有最重要的责任。身处社会转型期,面对观点百舸争流、表达千帆竞发,媒体更应在多元中立主导、在多样中谋共识,做法律底线的守护者、主流价值的弘扬者、社会共识的缔结者,传播事实真相,而不是夸张炒作;彰显主流价值,而不是割裂社会共识;引导社会舆论,而不是迎合偏激情绪。如果一味充当网络搅拌器,放大错误判断、传播糊涂逻辑,无疑是对其社会职责的背弃。具体到东莞扫黄,过度娱乐化、一味偏激化,模糊了对色情行业的基本判断,更遑论树立文明共识?一路狂欢的尽头,是媒体责任与社会心态的共同沉沦。
即便是标榜“新闻无禁区”的西方国家,也同样强调媒体的社会责任:“一个愤世嫉俗、唯利是图、蛊惑民心的媒体,最终会制造出像他一样卑劣的民众。”试想,为了“眼球效应”,就不惜迎合偏激情绪,奉行“娱乐至死”,在这样的行为方式下,对话让位于对立、理性匍匐于情绪、建构屈从于解构,媒体如何能够守护文明底线、传递社会正能量?尤其在网络时代,媒体一言不慎,就可能启动舆论的“核按钮”,怎能不珍视自身的话语权和责任感?
有人这样描述媒体的社会责任:“当社会哭时,不让大家哭得更伤心;当社会笑时,不让大家笑得太狂妄”。换句话说,媒体是社会舆论的稳定器,也是社会心态的导航仪。东莞扫黄的舆论风潮,同样是一个共同反思的契机——媒体牢记职责、敬畏真理,公共舆论才会少一些噪音杂音,社会心态就会多一些理性平和。
治理责任不可含混(人民论坛)
——“东莞扫黄风波”的思考之四
钟新文
《 人民日报 》( 2014年02月16日 02 版)
维护公序良俗,引导社会风尚,是媒体的价值所系,也是治理者的责任所在。东莞扫黄中,无论是媒体关于色情业泛滥的报道,还是当地政府部门的迅速整治、坚决打击,都是各自责任的体现,有着毋庸置疑的正当性、合法性。
然而,一些人却搬出“影响经济说”,为东莞色情业泛滥鸣冤叫屈。认为色情服务解决了“就业”、带来了商机,对当地经济有“贡献”、发展有“益处”;甚至认为“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有需求,就应该有回应、有供给。这种为畸形发展辩护的论调值得警思。
卖淫嫖娼是违法的,这一点用不着再强调了。建立在不道德、不合法基础之上的发展,即便真的能为当地带来一时的所谓“繁荣”,也只是饮鸩止渴的幻象。唯利是图,藏污纳垢,背离了法治精神,搞坏了社会风气,玷污了城市形象,到头来只会得不偿失。如果说普通公民在这方面存在一些糊涂思想、错误认识尚可原谅,为政一方的治理者要是也秉此立场,那就绝对不能容许了。
对于卖淫嫖娼,从一开始就应该铁腕治理、露头就打,才能让涉事者受罚、心动者自重、围观者警醒,也才能避免黄流泛滥、塑造良好风尚。一再放任以至成了“黄泛区”,属于典型的监管失职。用“有利发展”给予同情,用“色情无罪”进行开脱,都是强词夺理。更何况,这后面还可能隐藏着权力寻租和腐败黑洞。
正因此,舆论更该思考的,不是发展“性经济”是否应该,而是为何如此明显的不合理、不合法行为,会在当地成建制、成规模地出现。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屡屡进行的严厉整治和打击失效?又是出于什么目的,使得卖淫嫖娼产生集聚效应而成了“产业”?对此,无论是大意疏忽还是有意为之,都需像政法机关表态的那样,在不放过组织者、经营者的同时,坚决打击幕后“保护伞”。
东莞地处对外开放的窗口区,较早接受了现代管理理念,无论是制造业和服务业都有引以为傲的传统,这是东莞经济起飞的真正动力。正如东莞网络文化协会发布的一组图片所言,“莞式服务”,可以体现在机械制造每次作业0.01厘米的精确中,体现在快递服务每天收发50件货物的效率里。如今,色情业的泛滥让“莞式服务”蒙羞。如果再不幡然醒悟,反而认为这是“发展的路径选择”“转型的必然方向”,只会葬送“东莞堵车,世界断货”的辉煌,失却“制造之都转型创造之都”的动力。
无论从什么角度看,东莞都应该以此次舆论风波为契机,刮骨疗毒、重典治乱,把色情服务清扫出去。其他地方同样应该看到,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离不开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对社会风气的澄清,以及对未来发展的布局,这才是社会治理者的责任。不管深化改革力度有多大,不管市场化会走多远,色情产业合法化都没有必要,更没有可能。
专项整治开始3天,查处涉黄场所187间、抓获嫌疑人员920人,显示沉疴之重,也彰显决心之大。只有对色情行业泛滥时刻保持警觉、对违法行为始终不留死角,以良好社会风气为自己正名,东莞才能真正做到今天“不哭”、明天“挺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