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征兵报名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便于大家了解征兵政策,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报名应征,现将甘谷县2024年下半年征兵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男兵:下半年应征报名: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女兵:下半年应征报名: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二、征集对象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等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2000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女兵: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三、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女性:17≤BMI<24。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其他身体标准条件,具体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阶段划分
(一)应征报名。1.网上报名: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然后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武装部进行登记确认。2.现场报名: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武装部进行现场报名。
应征报名提示: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二)初检初考(2024年8月1日开始)。男青年:网上初审合格后,由各乡镇武装部根据《应征公民送检条件》的10项内容,进行初步体检和确定预征对象;女青年:报名截止后,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高考相对分数〔高考相对分数=(1—本人当年高考成绩在本省的排名次序÷当年本省的高考总人数)×100〕,按照由高到低顺序,择优选择征集任务数6倍的女青年作为初选预征对象。(网上初选通过的预征女青年由市征兵办公室组织初检初考、体格检查、综合素质考评、役前教育、审批定兵等工作,政治考核工作由县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体检政考(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体检政考)。初检初考合格的应征青年由县征兵办公室成立体格检查组和政治考核组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四)役前教育(2024年9月1日至10日)。县征兵办公室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集中开展不少于7天的役前教育。
(五)审批定兵(2024年9月12日前)。县征兵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从役前教育通过的“双合格”应征青年逐一确定新兵征集对象和替补对象。
(六)交接起运(2024年9月中旬)。县征兵办公室进行身体复查、办理入伍手续、换装交接、组织欢送、起运新兵。
五、征兵保障政策
(一)基本保障
1.高中(职中、中专、技校)毕业生
(1)家庭优待金。义务兵服役期间,按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23年甘肃省为27044元)95%发放,共发放两年。义务兵家属按照规定享受军属优待。
(2)高原服役奖励金。志愿到高原地区服役的,一次性发放10000元奖励金,并增发30%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3)部队生活待遇。义务兵期间享受津贴和补贴。现行标准,第一年每月1100元,第二年每月1150元(不含骨干、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防暑降温费等补贴)。
(4)退役补助金。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役后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为退役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100%。
(5)一次性退役金。符合相关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现行基本标准为服现役每满一年,发给4500元。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以基本标准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增发退役金。
2.大学生(在享受高中毕业生政策基础上,还享受如下政策)
(1)国家教育资助。按照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标准(缴纳学费达不到标准的,按实际缴纳数额计)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2)一次性奖励金。大学生入伍由政府发放一次性奖励金,现行标准:本科以上毕业生10000元、专科毕业生7000元;在校生(含新生)本科7000元、专科5000元。
(3)报销差旅费。大学生返乡入伍,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核算差旅费,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100元伙食补助。
(二)部队发展
1.选取军士
(1)报考军士院校。现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军士学校,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并授予相应军士军衔。
(2)选改军士。义务兵服役期满,经本人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选改军士,授予相应军士军衔。义务兵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二次入伍服现役满1年,可提前参加军士选改。
2.选拔军官
(1)报考军校。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人员,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可放宽1岁),服现役满1年,不超过3年,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报考军校。
(2)本科毕业生提干。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29周岁,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以提干。其中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
(3)优秀士兵保送入学。主要从师级以下作战部队,以及驻新疆、西藏屯垦部队按照有关标准条件选拔。
(三)退役优待
1.高中(职中、中专、技校)毕业生
(1)安置政策。①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②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③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12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2)定向招录或优先录用。①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即参公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②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3)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培训。
(4)创业金融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
2.大学生(在享受高中毕业生政策基础上,还享受如下政策)
(1)保留学籍(入学资格)。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
(2)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高校毕业班学生入伍。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
(4)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5)享受考研优惠。①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③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享受就业服务。①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②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六、法律责任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同时也是法律规定的责任,对入伍后因个人思想原因拒服兵役的人员,将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有关规定,作除名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升(复)学,按规定取消其义务兵优待金,并将拒服兵役行为和惩处结果向社会通报。
七、咨询方式
1.网络咨询:有关政策法规可查询“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
2.实地咨询:到各乡镇人民武装部进行详细咨询
3.电话咨询:
甘谷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938-8606107
附件:甘谷县各乡镇人民武装部咨询电话
甘谷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