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餐饮、住宿和旅游服务经营者:
当前,消费市场恢复向好,特别是大像山文化旅游节来临之际,旅游消费需求日益增加,为进一步规范相关服务行业价格行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重要民生商品、重点物资和旅游市场价格的稳定,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餐饮、住宿和旅游服务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充分履行社会责任,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二、各行业经营者对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商品价格标签或价目表要做的真实准确,不得虚假或者模糊标价,宣传海报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三、禁止哄抬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大幅度上涨;不得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和服务价格。
四、各宾馆、餐饮单位、旅游景区景点、停车场,要在醒目位置设立收费标价公示牌,不得欺客、宰客。对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要按照规定的价格、优惠减免政策和标准服务收费,自觉维护价格稳定。执行市场调节价的,要依法合理制定价格,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我局将成立检查组对各经营店和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严肃查处,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和行业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2日
(新闻来源:甘谷县融媒体中心 转载: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