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创新】
创新议事决策机制 强化村级廉政风险防控
──甘谷县探索建立村民议事委员会制度
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和支持,强农惠农政策多,投入大,农村各项事业得到了健康快速发展,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但同时也暴露出村级组织在议事决策、监督执行方面存在的许多不足和问题,也给农村基层干部带来了较大的廉政风险。去年以来,甘谷县把健全完善村级议事决策机制、约束村干部履职行为,作为防范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廉政风险、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以规范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维护农民利益为重点,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为关键,创造性地探索建立了村民议事委员会制度,形成以村党支部领导、村民议事委员会议事、村民委员会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村级廉政风险防控新机制,全面提升农村民主管理水平,全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向农村延伸,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目前,全县405个村全部成立了村民议事委员会,议事会成员总数7060人,其中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群团组织负责人3429人,选举产生的村民议事委员会村民代表3631人,占议事会成员总数的51.4%,妇女代表192人,党员代表542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81人。
一、主要做法
(一)充分调研,全面部署。为确保村民议事委员会制度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参与,进行反复深入调研,经县委常委会议专题讨论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县上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15名驻乡镇督导组组长、405名抽调工作队员以及405名村党支部书记参加的千人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村民议事委员会制度建设工作。县四大组织主要领导下乡入村检查指导,县级领导干部深入联系乡镇督查促进,督导组组长驻乡镇具体指导,抽调队员配合乡镇包片驻村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联合巡回督促检查,有力促进了全县村民议事委员会制度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合理设置,严格推选。村民议事委员会按行政村的大小设置15-30人,其成员由村党支部成员、村委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群团组织负责人和村民代表组成,其中的村民代表,是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村“两委”班子讨论提出推荐人选,召开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差额选举产生,确保了村民议事委员会成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三)明晰职责,议事有据。制定了《甘谷县村民议事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赋予村民议事会评议村民委员会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评议集体经济管理和所得收益、评议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救灾救济款物分配方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八项主要职责。为使议事有据可循,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低保对象评议程序、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党务村务公开指导目录等工作制度,指导规范村级议事工作。(四)规范程序,务实创新。细化工作推进时间和工作流程,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对宣传动员、议事会候选人推荐、公示、选举和召开议事会议、开展村务公开等各个环节工作提出了创新措施,编制《指导手册》1500册,发放到各乡镇、各村委和各工作队员,确保了村民议事委员会制度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候选人经村民投票提名、村“两委”酝酿推荐、乡镇党委研究批复、村委张榜公示、召开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或设立流动票箱选举产生。进一步拓展了议事内容,在涉及村级管理的行政事务、村集体经济活动及其它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等方面行使议事决策和监督职能,对村务决策、村务执行、村务公开、农村低保等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村干部廉洁自律和工作作风等事项进行议事监督。(五)精心组织,民主议事。自成立以来,村民议事委员会围绕强农惠农资金、危旧房改造、低保对象评定、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村级事务进行监督,发挥了积极作用。如在我县开展的“百村示范、千人审核、万人评议”低保活动中,由议事会成员逐人发表意见讨论并进行民主评议投票,半数以上议事会成员认为不合理的进行调整取消;村“两委”和村民代表联合提出新纳入低保对象初步人选,经议事会成员票决,获得半数以上同意票的方可纳入,有效解决了低保对象确定难、群众意见大的问题。(六)宣传推广,巩固完善。村民议事委员会制度建立以来,我们定期对其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完善,并已经作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制度固定下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甘肃日报》、甘肃新闻、《天水日报》等新闻媒体对我县建立村民议事委员会的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
村民议事委员会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健全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规范了农村基层干部用权行为,改进了基层工作作风,化解了矛盾纠纷,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向农村延伸。2013年以来,全县405个村民议事委员会普遍召开议事会议4次以上,评议农村低保、危旧房改造、救灾救济对象、双联贷款等事项1650多项,评议取消不合理低保对象15385人,票决新纳低保对象15158人,评议救灾救助资金3637万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85项,确定危旧房改造补助对象2600户,更新党务村务公开事项160多项,化解矛盾纠纷150余件,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365件。
二、 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搭建议事平台,完善了村级民主议事监督机制。村一级建立的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小组等组织,由于没有规范具体的制度保障,运转不够正常。成立村民议事委员会,明确了规则,创新了机制,使村级组织民主决策更加规范,民主管理更加科学,民主监督更加有效,真正使广大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议事、决策、监督全过程,收紧了村官手中的权力,做到还权于民,充分体现了村民自治,保障了村民的民主权利,逐步建立起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村民议事委员会议事、村民委员会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新机制,全面提升了农村民主管理水平。二是创新议事机制,加强了农村基层廉政风险防控。村民议事委员会的建立,创新完善了村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改变了以前村级事务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决定、由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保障了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权利,有效防范了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村民不心存疑虑了,村干部也不背黑锅了。2013年1—8月份反映村干部的信访件38件,占1—8月份信访总量(65件)的58.5%;今年1—8月份反映村干部的信访件31件,占1—8月份信访总量(76件)的40.8%,与去年同期相比,村民议事委员会制度运行以来,反映村干部的信访件占信访总量的比例下降了17.7个百分点。三是理顺村民情绪,激发了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农村低保、危旧房改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一些群众关注的事项成为村级工作重点,村民议事委员会代表了村民的利益,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激发了村干部的工作活力,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每年组织开展的群众对村“两委”工作满意度测评结果显示,2012年群众对村“两委”工作的满意度为68%,2013年群众的满意度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