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8日,甘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会同甘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县城富强西路查处一生产纯净水的黑作坊,当场查获送水小货车一辆、纯净水加工设备一套、准备出售的伪劣纯净水45桶、纯净水桶40个、假冒“合格证”标识1032枚、假冒产品标识643张以及水票、收据等。
2007年以来,杜某在甘谷县城租赁商铺,购置水源净化设备,在没有办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并大量销售没有经过质量检验的纯净水。
因该案销售金额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甘谷县公安局已将此案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立案侦查。
目前,涉案老板杜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李占军 郝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