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傍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令建民,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尚平带领公安、国土、住建等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拆除城区东环路违章抢修乱建建筑一处。
在依法拆除中,令建民、李尚平指出,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靠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做好依法拆除城区违章抢修乱建及后续清理整顿工作。
令建民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对私自抢占公共建设用地、违法抢修乱建和未经批准先行施工建设等行为予以严格制止;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对于不听劝告私自抢修乱建的要勒令立即停工,对个别违法占地和抢修乱建的市民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予以相应的处罚;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不定时、不定期对违法占地,违章建设等行为进行督察、整治,确保抢占公共用地和抢修乱建行为不再发生。
李尚平要求,相关单位要强化政策措施及建设规划等法律法规的实施,高度重视抢修乱建行为的治理工作;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要进行广泛的法律法规宣传,进行正面引导,为遏制乱建乱占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于不听劝告、顽固不化的违法建筑户,要严格执法,坚决打击,组织力量彻底拆除;要加强巡查,及早发现并及时化解苗头性问题,尽一切可能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要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控制市民偷建抢修行为,对规划区的建房行为实行包片负责制,建立相互支持配合、相互监督制约的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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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8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责任编辑 裴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