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拐卖妇女系列案昨公审
先后拐卖11名妇女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10被告对所犯主要罪行无异议 法庭将择日宣判
10被告列队站在法庭上受审。
12月10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甘谷拐卖妇女系列案在甘谷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经过法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一系列法庭审理程序后,法庭合议庭认为,检方指控被告石君红、张金忠、石勤民、李世来、李叹娃、李成代、尉胞拉等7名被告犯拐卖妇女罪,被告人曹小红犯收买拐卖妇女罪,被告人张金忠、马立国、燕文强犯抢劫罪,被告人张金忠犯盗窃罪罪名成立,10名被告当庭对公诉机关指控他们所犯主要罪行均无异议。法庭将择期宣判。
出外“游玩” 拐卖3女到甘谷
经国家公诉机关讯问查明:2006年农历八月左右,被告石君红、王军强(批捕在逃)在兰州火车站以游玩为借口将受害人古丽拐骗至甘谷,后通过汪元成(已另案起诉)、王应凡(已另案起诉)、黄彩红(已另案起诉)、李成代等人,以1.6万元卖给甘谷县古坡乡一村民为妻。破案后解救被拐人员时,古丽表示愿留下与“丈夫”一起生活。2008年农历十月底,被告石君红、石勤民在青海省西宁市结识当地姑娘小霞后,将其拐骗至甘谷,由被告李世来介绍,以1.56万元卖给磐安镇某村一村民为妻。破案后,小霞愿意留在甘谷继续生活。2009年3月30日,被告人石君红、张金忠、王军强以去塔尔寺游玩为借口,从西宁将当地妇女胡群拐骗至甘谷,石勤民留在甘谷接应。之后,通过被告李世来介绍,胡群被以1.4万元的价格卖给甘谷县武河乡一村民为妻。6月25日,胡群被成功解救。
诱拐三女 层层转卖牟暴利
2006年农历十一月十六,被告石君红、汪元成在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口以谈对象为借口,将会宁人红红拐骗至甘谷,以8800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丁想元(另案处理)、黄彩红、王应凡,后此三人又以1.84万元的价格将红红转卖给甘谷县磐安镇一村民为妻。2007年1月24日,红红被当地警方成功解救。
2007年农历七八月间,被告王杰(已另案起诉)在陕西西安吉祥村以谈对象、游玩为借口,将宣昌市妇女小凤拐骗至甘谷,通过被告李世来介绍,以6000元的价格将小凤卖给黄彩红、丁想元、黄老三(已另案起诉),黄彩红等三人又以1.6万元的价格将小凤转卖给武河乡一村民为妻。破案后,小凤愿留在甘谷继续生活。
2008年农历十月二十一,被告石君红、石勤民在兰州市西固区认识了一名自称叫原小花的女人,随后两人以到武山温泉洗澡为由将其拐骗至甘谷,后以6000元的价格将该女子卖给丁想元、黄彩红、黄老三、王应凡等人,经被告人尉胞拉介绍,四人又将其以1.48万元的价格转卖给甘谷县磐安镇一村民为妻。2009年6月26日,原小花因产后大出血在当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冒充民警 5女被骗卖为人“妻”
2009年4月24日,被告石君红、张金忠、王军强在西宁冒充公安人员,将青海妇女玲子拐骗至甘谷,后经王兵兵(批捕在逃)介绍,以1.25万元将其卖给甘谷县磐安镇一村民为妻。7月3日,玲子被解救。同年5月1日,被告石君红、张金忠、王军强再次冒充公安人员,以游玩为借口,在西宁将当地妇女艾丽拐骗至甘谷,后经王兵兵介绍,几人以1.4万元的价格将艾丽卖给磐安镇某村村民曹小红为妻。7月3日,艾丽被解救。同年5月6日,被告石君红、石勤民、张金忠、王军强又一次故伎重施,假冒公安人员,在西宁一宾馆门口将一四川妇女小麦拐骗至甘谷后,又以7000元的价格将其卖给古坡乡一村民为妻。6月26日,小麦被成功解救。同年5月28日,被告石君红、石勤民、张金忠冒充公安人员,以帮助找工作为由,将青海大通县妇女薇薇拐骗至甘谷,后通过李世来、李叹娃介绍,以1.36万元将其卖给磐安镇一村庄村民为妻,6月15日,薇薇被解救。同年6月9日,被告石君红、张金忠两人冒充公安人员,以游玩为借口,在青海西宁将当地妇女小桦拐骗至甘谷后,经过李世来、李叹娃介绍,最终小桦被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武河乡一村民为妻,6月22日,小桦被解救。
法庭合议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公诉机关认为,在本案中,先后共有11名妇女被拐卖,其中1名生孩子时因大出血死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被告石君红、张金忠、石勤民、李世来、李叹娃、李成代、尉胞拉目无国法,以出卖妇女非法牟利为目的,拐卖、接送、中转、贩卖妇女,已构成拐卖妇女罪;被告曹小红以建立婚姻家庭为目的,明知是被拐卖妇女而予以收买,且收买后殴打、强奸、阻碍被拐卖妇女返回原住地,其行为构成收买被拐卖妇女罪;被告张金忠、燕文强、马立国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使用暴力抢劫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抢劫罪;被告张金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
法庭审理后认为,鉴于各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其主要犯罪事实部分没有异议,故公诉机关指控以上被告罪名成立,本案将择期宣判。 (文中受害人均为化名) 文/图 本报记者 王兰芳
⊙ 被告自辩
“光棍”人贩:我本想买媳妇
法庭调查时,当审判长讯问被告石君红、石勤民、李叹娃、李成代、尉胞拉对公诉机关指控自己所犯罪行有无异议时,5名被告均称情况属实。
讯问被告李世来时,他辩称:“在公诉机关指控我参与的5起案件中,我只参与了3起,在案件中我扮演的是介绍人的角色,也就是他们把妇女拐卖来后,我把她介绍给家中缺媳妇的人,介绍成功一次,把人拐卖来的人给我2000元,截至案发,我只得到6000元介绍费。由于我至今尚未成家,想给自己买个媳妇,公诉机关指控我的第四起案子,我没给别人介绍,是想给自己买下来,但等我谈妥价钱去亲戚朋友处借钱时,人已被别人买走了。第五起,我还是想给自己买下做媳妇,但见面后发现那女的年龄太小,和我岁数差距太大,就放弃了。因此,这两起案子我认为不该算到我直接参与的拐卖案件中。”
“买妻”嫌犯:我真的很后悔
在甘谷拐卖妇女系列案件中,曹小红是唯一因给自己买了媳妇而被起诉的被告人。公诉机关查明,今年5月1日,曹小红通过别人介绍,将被拐妇女艾丽从被告石君红等人手里以1.4万元的价格买下,在明知对方系被拐卖人员的前提下,与之强行发生性关系,并多次殴打对方,还想方设法阻碍艾丽返回原住地。
法庭调查时,曹小红对他收买艾丽的行为供认不讳,但他辩称,开始时他不知对方真实身份,相处约一周后才了解了真相,因怕艾丽跑了自己人财两空,所以没让她回去。休庭时,曹小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被抓这几个月来我想了很多,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会落到现在这个下场。其实当时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买个媳妇过日子,谁知事与愿违,不但折了财,还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想想真的很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