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兰州讯(记者朱婕 通讯员俞昺)记者近日从省民政厅获悉,在完成2015年度全省“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及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为民办实事任务的基础上,我省再次提高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其中,一类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275元;二类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234元。
我省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包括无经济来源、生活特别困难或因病、因残、因老、因学、因家庭变故而导致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等。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部署,省民政厅再次提高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经过全省各级民政、财政部门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截至6月底,全省再次提高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任务已全面完成。据了解,全省136.4万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今年仅社会救助制度性收入已超过2014年全省2800元的贫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