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兰州1月6日讯(记者伏润之 实习生屈雯)新年伊始,省工商局再次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工商系统上下联动,统筹部署,把清查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形成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好清查整治工作。
去年9月以来,全省频发投资公司“跑路”事件,2014年11月6日开始,全省开展了清查整治投资类公司超范围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各地迅速行动,采取了有效整治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此次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责任包干制,即县市区局领导包干到工商所,工商所包干到段,管段干部包干到企业。实行月巡查制度,管段干部每月对两类企业的巡查不少于一次,并详细记录在案备查。落实企业认领制度,防止出现监管空白。继续突出对兰州、白银等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风险防控工作。各地要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措施,列出重点企业名单,全面入户检查,坚决避免出现监管盲区和死角,对重点企业要进行多次回访检查,并启动效能监察和责任追究机制,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将重点企业的基本情况、涉嫌违法的线索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及金融、公安部门,防止涉嫌违法的企业“跑路”。通知还要求加大查处力度,强化部门协作,对登记事项进行严格监管,一旦发现有超范围经营、虚假违法广告等非法活动或构成犯罪的,要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移交司法机关,并积极配合做好后续监管工作,依法吊销一批投资公司。对无从查找、无处联系的企业要在当地媒体上予以公告并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在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
据了解,我省正在起草《投资类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届时,将对投资类公司的准入、日常监管、违法行为查处等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