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兰州3月21日讯(记者严存义 实习生宁德志)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决定要求,2015年底前全国所有已通天然气城市均应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依据国家政策,我省将如何推进此项关乎广大百姓利益的改革举措?今天下午,省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通气会,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阶梯气价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各档气价实行超额累进加价。根据不同阶梯的保障功能,第一档气价按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第二档气价按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第三档气价要充分体现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能够抑制过度消费。原则上,第一、二、三档气价按1:1.2:1.5的比价安排。
据介绍,我省各市州居民阶梯气价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州政府根据当地自然气候环境、经济发展和居民用气特点,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各市州实施居民阶梯气价制度,事先要进行听证,在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后,经当地政府同意审慎出台。省价格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政策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指导协调各市州开展工作。关于居民独立采暖用气(壁挂炉用户用气),由各市州结合当地气候、采暖用气需求等实际情况,单独制定独立采暖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即区分独立采暖用气用户和非独立采暖用户制定两套不同的阶梯价格制度。
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居民阶梯气价政策的实施对象是居民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一个气表对应一户居民。对单个居民用户或单个气表对应家庭居民人数较多的问题,由各市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妥善解决的办法。由于第一档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这就意味着80%的居民家庭不会因阶梯气价增加生活支出。此次国家出台居民阶梯气价改革制度,对已购买的预售天然气不会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