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兰州讯(记者吕宝林)省纪委11月4日下发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纪委通知精神,严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中央纪委近日发出通知,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省纪委下发的《关于认真落实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纪律要求的通知》指出,明令禁止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是中央纪委继禁止中秋国庆送月饼送节礼之后,反对“四风”的又一具体要求,是以行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务实举措。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带头贯彻执行,做到令行禁止。
省纪委《通知》要求,第一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部门单位,要结合“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立即部署,对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提出明确纪律要求,层层靠实责任,抓好落实。各级纪委、省直各部门纪检组(纪委),要强化监督检查,通过主动检查、明察暗访和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受理来信来访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省纪委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省纪委党风室0931-8872043,省纪委信访室12388;举报网址:http://gansu.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