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联合发出《通知》
村“两委”换届工作将全面启动
甘肃日报兰州讯(记者朱 婕)我省村党组织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将于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任期届满。8月25日,省委组织部和省民政厅联合发出《通知》,对全省村党组织和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通知》明确,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在全省开展村党组织和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成立选举机构、开展摸底调查、制定选举方案、加强宣传引导、培训业务骨干、审计村级财务等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前期各项准备工作。要严格规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引导党员群众把公道正派、作风民主、群众公认、组织协调能力强、致富带富能力强、清正廉洁的农村致富带头人、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复转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推荐为村“两委”候选人。要统筹考虑村“两委”委员职数设置,合理搭配村“两委”班子,2011年、2012年选聘在岗大学生村官按照党内条规和国家法律选举担任村“两委”副职,可不占村干部职数,特别优秀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和具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的乡镇干部可通过选举担任村“两委”正职。这次换届后,每个县区要有3名左右在岗大学生村官和具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的乡镇干部担任村“两委”正职。从省、市、县、乡机关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贫困村,后进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书记或常务副书记。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级组织班子中还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村干部。
《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指导督查,做好思想教育,搞好后续工作,对拉票贿选、弄虚作假、不正当竞争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