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兰州5月23日讯(记者卢吉平)从8月1日起,我省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正式推开,此举有望进一步加快我省结构性减税步伐。这是记者从今天举行的全省国税系统“营改增”扩大试点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上获悉的。
据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对完善税制、减税减负、促进第三产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按照改革的部署,此次“营改增”试点范围主要为“1+7”行业,包括我省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暂不包括铁路运输)加上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签证咨询服务,以及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和发行服务等7个子行业。在税率确定上,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的税率,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11%的税率,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适用6%的税率,而小规模纳税人依3%征收率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业内人士认为,营业税是比较便于征收的税种,只要有流转环节就要征税,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允许抵扣,将消除重复征税的弊端,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从长远看,“营改增”会减轻相关行业的税负,能够吸引更多资金投入发展,从而可增加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量,消费者也会因此而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