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啃“骨头”敢拔“钉子”巧治“老赖”
从2012年5月1日起,全省各级法院立案庭在向案件执行申请人送达立案通知书的同时,还会送上一个“执行监督专用邮资信封”,在这个省法院专门设计定制的专用信封中,装有一封省高院执行局长亲手签名的《致申请执行人的一封信》和一份多达36项监督项目的《执行监督意见表》。这种全国首创的“执行监督信封”制度,是省法院“执行规范年”推出的三项配套制度之一,标志着全省法院在执行工作规范化管理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008年以来,为了切实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提高法院公信力,全省法院千方百计、不畏艰辛,不断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使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
清积案取得“四个百分百”的好成绩
清理各类执行积案38833件,执结有财产执行积案9336件、重点执行积案4431件、中央重点督办案件9件,执结标的金额16.29亿元,妥善解决无财产执行积案23841件,实现有财产积案执结率、重点积案结案率、中央督办案件执结率和无财产积案清理率四个百分之百,全国排名与其他四省并列第一。沉甸甸的硕果背后,是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全省法院执行干警14个月的艰辛工作。
2008年12月,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全省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全面展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笑虎亲自坐镇指挥,全省14个市州委政法委书记深入执行工作第一线,现场解决“清积”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定时间、定任务、定目标、定措施、定人员,重点案件领导包案,“五定一包”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行;集中查控一批、集中兑现一批、集中拘留一批、集中问责一批、集中救济一批、集中退出一批,结合所有可以结合的力量,利用所有可以利用的有利因素,一个个“不可能执结”的积案被逐个攻克,大批的执行积案通过超常的力度、有力的措施得以清结。
全省法院“清积”活动最大的成果不仅仅是执结了大量的案件,更重要的是推动和建立了各方联动解决执行难的长效工作机制,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在全省基本建立,为从根源上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省委政法委牵头22个部门建立了全省解决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关于建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委、人大、政府各部门在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的职责和作用。
——省人大常委会两次专题听取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对解决执行难问题和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提出审议意见。
——省综治办将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纳入市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分值由最初的1分提高到3分。
——省检察院和省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民事行政执行工作检察监督的意见》,依法监督和支持人民法院行使执行权。
——省工商局与省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工商机关在协助法院执行工作中的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与省法院联合下发通知,将赖账被执行人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并就人民法院查询和人民银行协助查询被执行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工作形成联合意见,保证全省各级法院及时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
强措施促进执行工作新发展
为进一步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取得的丰硕成果,实现执行工作科学发展,从2010年下半年起,全省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省法院梁明远院长提出了全省力争实现2010年底25%法院、2011年底50%法院、2012年底全省各级法院基本达到无执行积案法院标准的奋斗目标。
在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中,全省法院再次取得骄人的战绩:全省未结执行积案总数由2009年的3400余件,下降到目前的不足500件;2010年全省42个法院被授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占全省法院总数的37.5%;2011年73个法院达到了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的标准,占全省法院总数的65.18%,超过预定目标15.18个百分点。
2010年11月5日,省法院“110”执行指挥中心正式成立,标志着省法院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的三级执行指挥网络全面投入使用。各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被执行人下落及被执行财产线索举报后,按照快速反应的工作要求采取处置措施,并及时反馈处置结果。仅2011年一年,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就接听处理当事人来电800余次,指令各级法院出警120余次,根据当事人反映财产线索执行到位金额350万元,执结案件86件。
2011年9月,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组织全省各级法院指挥中心集中开展“百日执行会战”,大规模地进行全省范围内司法资源统一调用、执行力量统一指挥和社会联动机制统一协调的实战演练。
拖欠劳动报酬和农民工工资案件,拖欠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拖欠交通肇事赔偿费用、医疗赔偿费用案件……一大批涉民生案件得到有效执行,执行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特困救助机制、上下统管机制、监督制约机制、综合考评机制,全省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各级财政设立涉诉涉法救助资金,将特困群体执行案件纳入司法救助范围,2011年全省共发放执行救济金2540万元,解决涉特困群体案件1290件。
各级民政部门将涉执行特困群体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解决了一大批因执行不能导致生活困难群众的生活和就医问题……
拉天网“老赖”们无处遁形
每一起执行案件,法院都要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尽最大可能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现在“老赖”们规避执行手段是层出不穷,如何用有限的司法资源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全方位的查控,让“老赖”们避无可避、无处遁形是摆在法院执行法官面前的一个难题。但在今年1月5日举行的全省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上,我们听到了这样一组喜人的数字:全省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33646件,结案率达到95.07%;实际执结27431件,实际执结率达到77.51%;实际执行标的金额20.55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到72.68%;执结率与2007年相比提高了8.48%。
这是全省法院在为期一年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中,交出的一份精彩的答卷。
为有效遏制民事执行中的规避行为,破解因被执行人抗拒、逃避、规避执行造成的执行难问题,全省各级法院普遍建立了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创新了财产查控机制,加大了财产调查和依法制裁规避执行的工作力度,先后对35名拒不申报或者经调查发现申报不实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处罚措施;对以各种方式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措施165人次,金额253万元,拘留351人次,57名被执行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1年6月,省法院在《甘肃日报》《甘肃法制报》《每日甘肃网》等报纸、网站上集中发布了对141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299名个人限制高消费的通告,12月,在新闻媒体上又集中曝光了规避执行的86个单位和216名个人。
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对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融资、经营、高消费、出入境等活动的限制,共对685名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对4名自然人限制出境,促使325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
今年4月,全省法院“执行规范年”活动又敲响了战鼓,省法院从11个方面对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进行全面规范,《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执行公开标准》和“执行监督信封”三项配套制度同步出台,全省法院将通过开展“执行规范年”活动,真正做到以规范促公正、以规范促效率、以规范树形象,实现年实际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分别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执行异议复议案件撤销纠正率同比下降20%,全省法院执行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0%,化解率同比提高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