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 (通讯员王海萍 记者张 鹤)继对平凉市委书记、市长同步经济责任审计后,我省又对酒泉市、嘉峪关市开展市委书记、市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促进了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根据中央两办《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迅速出台《甘肃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书记、市长同步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的发展和创新。书记、市长同步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将党委在重大决策上发挥的核心作用纳入审计范畴,有利于区分工作责任,既强化了对党委主要领导经济责任的监督,推动了领导干部问责机制的贯彻落实,促进了领导干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又能为实现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以及促进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