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7月10日讯(记者牛彦君)“暂行”了14个月的《甘肃省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近日被省政府法制办叫停。这是我省启动“效能风暴”行动以来,在全面治理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制度中亮出的首张“红牌”。
7月6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关于废止《甘肃省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通知的红头文件中,认为于2011年3月14日以甘质监〔2011〕75号文件印发的《暂行办法》在许可和处罚设定上缺少上位法依据。经研究决定,立即停止《暂行办法》的执行,并废止该《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与其配套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标志。
据介绍,我省有2800多个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长期以来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曾实行过食品加工小作坊“承诺书”制度,但在2010年废止后,监管手段基本成为空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多次研究讨论和借鉴比对,于2011年出台了以“许可制管理”为核心的《暂行办法》,明确“要对商场、超市、零售商店和摊点以外,同时具有固定加工场所和固定工艺流程、传统低风险的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施加工许可管理”。
加工油条、卖个馒头也要办行政许可证,这究竟是加强监管还是以“证”代管?该《暂行办法》一时间引发社会诸多争议。省政府法制办认为,国家法律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设定了三项行政许可,而所谓的“加工食品许可”不在上述三项许可事项之列,属于规范性文件自行创设的行政许可事项。今年6月26日,省政府法制办专门向省质监局发出《备案审查意见》,该《暂行办法》擅自创设“加工食品许可”和行政处罚,应在30日内予以修改或废止,必须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