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5·12”特大地震灾后重建取得重大成果
废墟上建起全新的家园
本报兰州5月11日讯(记者白德斌)“5·12”特大地震,波及我省陇南、甘南等10个市州。震后3年来,我省举全省之力,科学推进灾后重建,在废墟上建起全新的家园。
截至4月底,全省44个灾区县实施落实资金的规划重建项目10579个,完工项目9843个,完工率93%;完成投资636.2亿元,投资完成率93.2%。其中8个重灾县落实资金的规划重建项目全部实施建设,完工6925个,完工率91.8%,完成投资575.2亿元,投资完成率93.6%。
甘肃是汶川地震损失仅次于四川的重灾省份,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艰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深切关怀和统一领导下,在深圳市倾力援建下,省委、省政府根据国家提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总体要求,及时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全省力量推进灾后重建。
2008年5月,省政府成立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全省灾后重建工作。省发改委牵头负责,按照国家规划编制完成了8个重灾县区的10个专项实施规划,经省政府批准2008年底全部下发实施。根据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中央财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安排和分省包干方案》,我省8个重灾县灾后重建落实资金的规划项目共7546个,规划总投资614.8亿元。
重建过程中,省政府与灾区市州、省直有关单位,灾区市州与县区分别签订灾后重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向陇南等重灾区派出前方督查协调工作组,向重灾县派驻挂职干部,强化灾后重建组织保障。未受灾或受灾较轻的市州和大企业全力开展对口支援,帮助重灾县区重建。
省灾后重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灾区重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对重建项目,尽量简化审批程序,下放权限,加快重建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批核准和重建资金的下达拨付。切实搞好综合协调服务,开展技术专项援助,积极做好灾区建材物资和运输保障,加强价格监管和市场供应。按照民生优先的原则,重点加强城乡住房、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和交通道路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优先实施排险除危及涉及民生的防灾减灾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重建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重点做好项目、资金、物资等方面安全管理使用的稽查、检查和审计工作。
深圳市高效开展对口援建,直接施工建设的24个“交钥匙”项目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创造了对口援建的“深圳速度”、“深圳品牌”。深圳市还在支医支教、劳务输出、经贸合作等方面加强专项帮扶,先后派出支医支教和技术专家300多人,输转灾区劳务人员1.66万人,培训灾区干部1000余人。
经过三年艰苦不懈的努力,我省灾区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总体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城乡住房重建任务全部完成,包括44个灾区县累计完成投资255.82亿元。农村居民住房39.46万户维修和30.2万户重建全部完成,重灾区农村近40%的农民住房得到重建,30%以上得到维修加固,实现了住房条件改善的历史性跨越。
——重灾区各类学校45%以上进行了恢复重建,新建中小学校舍面积169万平方米,维修加固41.6万平方米,灾区九年制以上学校全部重建和维修。陇南一中、武都区八一中学等市县级学校设施达到全省一流水平。重灾区88%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重建和维修,新建医院、乡镇卫生院面积44.3万平方米,维修加固7.7万平方米,医疗卫生设施设备条件显著改善。
——灾后重建实施国省干线公路12条1128公里,农村公路2533条13411公里,县乡客运站27个,基本实现了乡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的目标。能源、电网、农村水利等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全面推进,灾区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得到有效改变。
——城镇基础设施和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重点实施了灾区县城及重点集镇街道拓宽改造、供排水、集中供热、垃圾处理、街道亮化美化、城市桥梁、公园、公交场站等市政建设,城镇辐射带动能力和承载能力明显增强。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实施了特色农业、优质农产品良种繁育和现代设施农业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为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奠定了基础。铅锌等重点产业资源整合取得重大突破,以生态旅游、人文旅游、红色旅游为主的旅游产业开发水平不断提高。
——灾区防灾减灾体系和生态环境建设得到加强,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提升。重点实施了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水土保持、防洪河堤等工程,通过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的双重治理,有效减轻了自然灾害威胁。建设了省、市、县三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及防灾减灾预警预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