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15.创新扶贫开发思路。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两州两市”和革命老区为重点,以贫困程度深、集中连片区域为优先地带,以促进特困群众快速增收作为首要任务,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为支撑,创新扶贫开发方式,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力度,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对贫困程度深、扶贫难度大的重点县,按照整体规划、集中投入、综合开发、合力推进的原则,制定实施开发攻坚工程规划,整合资金、项目,统筹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开发和社会事业建设。实施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确保全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确保实现40万人脱贫目标。
16.加强产业扶贫和科技扶贫。以整村推进连片开发为基本模式,在具备产业开发条件的地区,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因地制宜发展区域性主导增收产业,形成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积极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资,充分发挥科技扶贫作用,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内在动力。
17.加大智力扶贫力度。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划分,对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的贫困人口,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生态移民。对生存发展条件极差的贫困地区,把发展教育事业放在扶贫工作的突出位置,着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定不移地走教育移民的路子。坚持以农村“两后生”培训为重点,深入开展各类农业适用技术和专业技能培训,促进劳动力有序转移,逐步实现劳务移民。继续实施以工代赈和异地扶贫搬迁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18.加强社会帮扶工作。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充分发挥扶贫部门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国家对口部委和对口省市帮扶援建项目的衔接,推进东西扶贫协作。积极开展党政机关定点扶贫,进一步组织动员军队、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扶贫工作,形成扶贫开发的合力。重视扶贫开发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扶贫、支持扶贫的良好氛围。
五、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
19.加强农村水电路气房建设。继续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150万人口的安全饮水,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抓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进城乡用电同网同价,采取多种方式尽快解决农村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启动“十二五”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实施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加快县通二级公路建设步伐,加快乡镇、建制村油(水泥)路建设,加强村庄道路和田间道路建设,实施国有农场、林区公路“通达工程”、“通畅工程”。鼓励和支持客运交通一体化,改善农民群众出行条件。新建农村户用沼气10万户。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国有林区(场)棚户区改造。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工程管护责任和措施,解决管护费用,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20.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重视发展学前教育,完善高中和职业教育,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涉农专业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的国家资助向农村倾斜。抓好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保险水平和最高支付限额,继续招聘医学类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卫生院工作。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乡村邮政所站、农家书屋、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农民健身场所等惠民工程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21.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完善转移接续办法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快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着力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扩大试点范围。研究制定和完善进城务工农民、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健全农村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加强农村孤儿保障制度,费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推进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水平,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关心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老年人,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22.落实财政扶持政策。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不断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切实落实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政策,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突出水利的公益性质,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要有明显提高,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积极引导农民和社会各方面增加农业农村投入。建立城市资源为农服务长效机制,各部门安排各类资金和项目时要切实向农村倾斜。
23.落实各项惠农政策。认真推广永靖县落实惠农政策和漳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经验,省委农工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结果。继续完善“一册明、一折统”发放惠农资金制度,建立和完善惠农资金发放管理和监督办法,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户。继续争取国家扩大对我省农业补贴的种类和范围,提高补贴标准。新增补贴适当整合、集中使用,重点向主产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继续落实好小麦、玉米、棉花、水稻、青稞等良种补贴政策,加大对马铃薯良种和以生猪、肉牛、肉羊为主的畜牧良种补贴支持力度。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扩大机具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比例和标准。
24.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总结推广整合财政资金扶持特色产业发展的成功做法,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在全省选择不同类型的县开展试点。通过规划引导、统筹安排、明确职责、项目带动,进一步加大对各类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集中用于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加强涉农教育培训资源和经费整合,统筹规划和使用各类培训设施、经费、师资等资源。深入研究涉农资金整合与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抓紧建立涉农投资规划、项目衔接和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完善投入管理办法,发挥资金最大效应。
七、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25.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试点。兰州、金昌、嘉峪关3市要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三化同步”上迈出新步伐。11个新农村建设试点县要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实现新突破。市(州)所在地的区和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积极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和《全省新一轮新农村建设试点县试点工作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对试点市、县进行中期评估与年度考核,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切实发挥好试点的示范引导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新农村建设试点范围,突出特色,在一些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因地制宜推进小城镇建设,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26.加快农村重点改革。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覆盖耕地、林地、草原等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总结推广各地依法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验,加快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扩大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因地制宜开展统一经营服务。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有序推进配套改革。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组织实施森林抚育和造林补贴试点。加快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工程。
27.大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进一步健全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农村的激励机制,加大对涉农金融机构和业务的财税等政策支持力度。各类金融机构要增加“三农”信贷投放,特别是增加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保证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不低于上年,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坚持地方性金融机构改革创新与金融风险防范并重,通过机构、资源、项目整合,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加快推动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发展。大力发展小额信贷,总结推广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经验,扩大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业务,积极开展农村信用合作。加强农村征信体系和支付环境建设。继续推动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工作。抓紧研究制定建立农村金融担保体系的政策措施,破解农民贷款难问题。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资金投入,将玉米、藏区牦牛、藏羊、青稞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研究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28.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开展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试点,防止产生新的债务。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大幅增加奖补资金规模,提高奖补标准。进一步深化供销社改革和农垦改革。
八、加强和改进农村党的建设,进一步提高领导“三农”工作水平
29.切实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自觉落实“重中之重”的要求,切实担负起领导农业农村发展的责任,做到精力不转移、劲头不减弱、工作不松懈,确保完成“三农”工作目标任务。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三农”工作,县(市、区)、乡镇党委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建立健全抓好“三农”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在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解决“三农”问题有使命感、做好“三农”工作有成就感。注意发现和培育典型,运用典型推动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涉农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0.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抓好会宁县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经验的推广。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增强农村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进一步推进农村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不断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进一步推行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加强农民工中党的工作,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进一步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重视农村妇女、共青团、民兵等村级配套组织建设。
31.切实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以县乡村换届为契机,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选好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以落实“一定三有”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开展公推直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试点。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村干部报酬。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给予更多关怀,促其健康成长。推进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工作。建立健全农村老党员、困难党员的关爱关怀制度。
32.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广泛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质询和民主评议活动。围绕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集中力量解决好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环境保护、涉法涉诉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33.切实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平台,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做好农村信访、调解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农村创建活动,重视农村警务建设和消防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应急反应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
做好2011年农业农村工作,实现“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对推动我省跨越式发展至关重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切实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开创全省“三农”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