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 (记者 白德斌) 省政府1月19日拿出786万元,对完成2010年度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及完成各单项目标责任的市州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经考核验收,2010年除酒泉市有1个单项、陇南市有2个单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外,其余各市州都全部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
为鼓励先进,省政府决定对完成计划生育、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固定资产投资、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7项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排序位列第一、二、三名的市州政府分别给予15万元、12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对完成单项目标责任的市州政府分别给予3万元的奖励,奖励金额共计786万元。
省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进一步充实完善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估体系和年初部署、年中督察、年底考核的工作机制,定期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今年,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的责任书考核内容进行了扩充、调整,对考核奖惩办法进行了改革。责任书共有9个大项27个单项指标,涵盖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要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对全面完成各单项目标责任、综合排名居前三名的市州将给予50万元的重奖。对各单项目标管理责任完成情况排前三名的市州政府平均奖励10万元,对完成约束性指标的奖励3万元。
对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特别对节能、人口和计划生育、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6个单项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同时,今年将建立工作不落实问责制,对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确保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