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以赴破解“执行难”
——全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亮点与难点
因为种种原因,当一个案件在审结之后,却迟迟无法执行。
这样日积月累,法官们都不得不承认:“执行难”已经让法院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去年12月,为了能减轻和最终卸下这个包袱,全省启动了为期7个月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千方百计破解“执行难”。
经过5个多月的努力,成绩显著,但也存在不少的难点——一些地方的领导认识不足、重点案件难度大、执行管理不规范……
对此,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罗笑虎在最近一次召开的“清积”会议上再次强调,本次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已经接近尾声,但重点案件进展仍然缓慢,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各级党委政府、法院和相关单位必须切实增强搞好清积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以勇于担当、有所作为的姿态,敢于执行,善于执行,采取超常规工作措施攻坚克难,坚决打赢清积这场硬仗。
全省历年执行积案有3.9万件,本次活动清理的只是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共4948件,大部分积案因无财产而得不到执行。截至2009年4月1日,已执结4790件,结案率达到96.81%,在全国排名第9位。矿区、铁路、武威、平凉、天水、临夏、庆阳、兰州、酒泉、陇南等10个地区执结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其中矿区、铁路、武威、平凉执结率已达到了100%,其他市州执结率也都超过了90%。
但是,重点执行积案进展缓慢,形势严峻。全省未执结的有财产积案有158件,重点积案还有1722件。按照全国清积工作要求和形势,各地在活动结束前,有财产案件的执结率要达到100%,重点案件绝大部分要执结,也要力争达到95%以上。
经过认真分析,省“清积”领导小组认为,目前还有几个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一是一些地方的领导没有把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来抓,缺乏从全局谋划的意识。有些领导害怕执行引发不稳定因素。二是重点案件解决难度大,执行力度不够。重点案件绝大部分属于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涉及稳定不宜强制执行的案件,需要党委的协调、政府的支持,而大部分以财政困难为由未予落实。三是个别地区结案不够准确,执行管理不够严格,存在为提高结案率而不规范结案问题。
罗笑虎明确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在对待清积工作上存在两种模糊认识:一是怕妨碍发展,担心一些案件依法执行到位,会影响一时一地的经济发展,影响自己的政绩,因而对法院依法执行不愿支持、不够配合;二是怕影响稳定,把维护稳定与支持依法执行对立起来,以牺牲法律权威来消极地保稳定。
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推进清积工作,罗笑虎要求,省清积办要将原来的月通报改为旬通报,对进展缓慢、工作落后的地区,要进行通报和强有力的督导;对严重不负责,致使未能按期完成清积任务的,要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直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各级法院要发挥统管体制优势,集中精力、警力、财力借势而上,采取坚决措施,扎扎实实解决一批执行积案。对受地方和部门保护干扰、执行阻力大的案件,上级法院要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共同执行等方式,确保尽快执行到位。对恶意逃避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的,要加大惩处力度,对内外勾结、隐瞒财产、设置障碍逃避债务的,要抓住典型,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同时,要落实救助机制,化解特困群体案件。各级党委政府要责成财政部门落实司法救助资金或拨付执行救助专款,保证特困资金及时发放到困难当事人手中,通过司法救助方式解决一批积案;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确实无法执行到位的,由民政部门将申请人中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再化解一批。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要求,各级法院要对未结执行积案逐一再梳理、再分析、再归类,分类指导、分类推进、分类解决。有执行条件的案件,要采取各种法律手段和执行措施抓紧依法执行。要严格结案标准,妥善解决无财产案件,决不能弄虚作假玩数字游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