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
防控工作已开始全面部署
本报兰州5月2日讯 (记者 宜秀萍) 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明确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据此,省卫生厅今天制定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全面部署防控工作。
预案根据疫情的严重程度将甲型H1N1流感分为四个等级,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本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由临床、流行病学、实验室检验、卫生监督与院内感染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技术专家组;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成立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开展本单位或本地区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农村乡镇(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在上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本地区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预案规定,省内首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由卫生部专家组诊断确认,此后发生的病例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诊断确认,同时上报卫生部。省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派出专家组进行调查和会诊。预案要求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省级甲型H1N1流感检测实验室,重点地区和有条件的市州要建立甲型H1N1流感检测实验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物资。
目前,省卫生厅已经成立省卫生厅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并转发了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防控技术指南和诊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