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七条意见 实施九大计划
我省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本报兰州3月20日讯 日前,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了省人事厅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的《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决定通过落实七条意见、实施九大行动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七条意见,一是全力办好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民生实事,二是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三是充分利用省内外市场推动输转就业,四是鼓励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和行业就业,五是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六是强化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七是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九大行动计划,一是民生实事落实计划,二是公务员招录计划,三是“请进来”招聘计划,四是就业形势与创业典型引导计划,五是促就业舆论营造计划,六是毕业生基层就业计划,七是“走出去”推荐就业计划,八是创业带动就业行动计划,九是就业指导与服务活动计划。
在审定《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时,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指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是关系民生、发展、稳定全局的大事,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委书记陆浩专门就我省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提出明确指导意见,强调必须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促进大学生充分就业。
徐守盛指出,我省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城镇低学历青年三类就业群体的就业,形成了“三峰叠加”的态势,对我省这样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而言,将面临巨大的压力,就业工作处于非常时期。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就业问题,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来考虑,树立“非常时期、非常责任、非常决心、非常措施”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领导、动员和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