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在长春召开的“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省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省委组织部近日召开了全省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会议。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侯长安审定了会议方案,并就开好这次会议作出了重要批示。
会议传达了中组部副部长张纪南同志在“长春会议”上的讲话,学习了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办法》。14个市州分别交流了上半年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清水县、肃州区交流了“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强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在狠抓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突出制度创新这一重点:一是探索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二是推行差额选拔任用干部制度。三是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四是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和评议制度。五是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
会议指出,对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中央要求明确,省委高度重视,省市县三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都担负着重要职责。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一是要加强领导,强化整治工作的责任。二是要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三是要加大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用人纪律的严肃性。四是要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对市州委书记和县(市、区)委书记的督导。五是要坚持以点带面的方法,加强对“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的督导。六是要严格督促,加强对整治工作的考核。
14个市州党委组织部分管干部监督工作的副部长、干部监督科长、30多家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