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工业电价再度上调
国家发改委此次上调电价旨在限制高耗能产业用电,居民用电价格不上调
西部商报记者 郜瑜 为您报道 昨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上获悉,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就我省及广西自治区电价有关问题发出补充通知,要求我省销售电价表“大宗工业用电”类别基本电价维持调价前水平不变,电度电价适当提高;同时,适当调整“一般工商业”电价标准。调整后的我省“大宗工业用电”和“一般工业用电”将上调1.25分和2.31分。
由于今年电煤价格上涨过快,上半年全国火电行业全面亏损,为了缓解电力企业经营困难,保证电力供应,国家发改委曾于7月1日上调了六大区域电网的上网和销售电价。而此次电价调整则被业内人士视为继国务院《全民节能行动通知》下发后,国家发改委首次上调工商业电价的行为,旨在扩大地方差别电价实施范围,限制高耗能产业用电。此次电价调整不涉及居民用电价格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