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
严格规范社会捐赠活动
本报兰州5月16日讯(记者左玉丽)近期发现个别人利用群众对灾区民众的拳拳爱心,投机钻营,借机敛财,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和有关慈善机构的声誉,也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爱心和情感。为此,省政府办公厅今天发出关于严格规范社会捐赠活动的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凡在商场、街道、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立救灾捐赠站(点)或以义卖、义演、倡议等形式举办捐赠活动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报请民政部门审批后,方可设立或举办;否则,一律按照非法募捐对待,由工商、公安、民政、城建等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通知要求,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引导,在报刊醒目位置、重要新闻时段播发提示信息,提醒群众谨防上当受骗。要持续播报各级民政部门的捐赠热线和账号,并公布各级慈善机构、红十字会的捐赠热线、账号。电讯部门要严格审查通过手机短信、网络等进行社会捐赠的各类信息。发现不具备社会募捐资格的组织擅自发布募捐信息的,要及时通报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严肃查处。
通知强调,单位或社会组织只能向内部职工或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募捐活动,所募款物要及时解缴民政部门或慈善机构、红十字会。个人、公司或社会组织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捐款箱、捐赠账号或举办义卖、义演的,各级民政部门要联合公安、工商、城管等执法部门严肃查处,追究法律责任,并由民政部门收缴非法款物。公安部门对群众举报的非法募捐活动,要迅速查处,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