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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出台信访制度 省领导须亲自接访 |
(2006-11-21 7:18:16)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来源:人民网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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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兰州11月20日电 记者曾华锋报道: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副书记、省委常委、副省长要亲自接待信访群众,并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省委省政府领导接待信访群众制度(试行)》,作出如上规定。
省委、省政府领导接待信访群众原则上采取预约接待的方式。接待信访事项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上级机关向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重点信访事项;关系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信访突出问题;需由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或协调处理的重大信访问题;对省委、省政府工作的重要建议。
领导同志在接待过程中,要听取信访人的陈述和诉求,并依据相关规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处理意见,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由省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记录和制发纪要。责任单位要按照领导同志做出的决定或要求,认真调查核实,落实处理意见,在限定时限内向负责接待的领导、省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并向信访人答复或告知。省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省信访局要督促检查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对严重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人民日报》 ( 2006-11-21 第10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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