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开发区投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开发区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按照《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天经开发[2015]66号)文件精神,现就公开征集建立开发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介机构名录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工程造价咨询:包括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等。
(二)财务审计。
(三)招投标代理。
(四)评估咨询:包括土地评估、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等。
二、入围条件:
(一)具有所申请业务范围及相应专业的企业资质,并连续三年年检合格。
(二)具有良好的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在业内拥有良好的信誉和工作业绩。
(三)具有能够独立承担业务的固定专业人员。
(四)本次申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近三年来承担过所申请专业的工作业绩不少于20项。
(六)对同时具备几项专业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只能提出一项业务登记申请(其他资质可登记备查),经审定后,只能承担申报专业范围内的项目,不得在同一项目中重复参与其他业务。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根据本公告的要求,按所申请的业务准备材料,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申请材料包括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
1、单位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相关业务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单位简介、服务内容及方式(根据所申请业务提出工作程序和内容等文字材料)
2、人员证明材料:专业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书等复印件。
3、业绩证明材料:所申报服务专业近三年完成相关业绩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及业绩材料,获得相关奖项的,提交获奖证书
复印件。
四、截止时间: 2015年8月31日。
五、联系电话:0938-2653184
六、联系人:李俊文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