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临泽小枣代言•寻找最美网红”
活 动 方 案

临泽小枣种植历史悠久,距今1500多年,是“中华老字号”产品。临泽小枣核小味甜、肉质细腻、营养丰富,维生素C含量高,久贮不坏,民间有“一日吃三枣,一生不显老”的说法。随着“互联网+”迅速崛起,临泽小枣这一地域品牌也搭上了互联网的快车,销往全国各地,深受消费者喜爱。为了进一步提升临泽小枣影响力和知名度,由临泽县委宣传部、商务局、林业局、农委、文广新局、教体局、供销社、妇联、团县委、文联、电视台共同发起,中云数据公司具体承办,举办“我为临泽小枣代言•寻找最美网红”活动。

一、活动目的
为了更好挖掘临泽小枣品牌故事,拓展临泽小枣品牌深度,进一步促进县域红枣品牌推广,展示临泽小枣多样性,特开展“我为临泽小枣代言•寻找最美网红”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15日——2018年5月25日。
其中:
2017年12月15日——2018年3月25日为作品征集阶段。
2018年3月26日——2018年4月25日为作品网上展播评选阶段。
2018年4月26日——2018年5月25日为作品线下专家评选、公示、奖励阶段。

三、活动主题
1.临泽小枣种植、生长、打枣、晾晒、售卖等主题。
2.临泽小枣熬汤、煲粥、面食、粽子等食用类主题。
3.发生在身边关于临泽小枣及枣产品的温馨感人画面。
4.以童趣、养生、健康、孝道、相依为主题的临泽小枣故事。
四、表现形式
1.文字形式:情感类、故事类文章;诗歌、散文、小说、记述、议论等等,宜于在网上传播。
2.图片形式:拍摄场景画面照片;创意类设计画面图片;图文形式;漫画;书法、海报等等。
3.视频形式:微电影、纪录片、宣传片、小视频、广告、飞碟说、大型活动现场宣传视频等。

五、评选标准
1.文字类作品:主题鲜明、立意新颖,结构清晰、布局合理,语言流畅、感情充沛,内容真实、文笔丰富。
2.图片类作品:构图完美、画面清晰,色彩饱和丰满,准确表达主题内容、寓意,创意新颖。
3.视频类作品:主题明确、结构完整,表述清晰、创意新颖,画面稳定、字幕准确,具有视觉冲击力和吸引力。
六、评选方式
所有作品将分为三大类(文字、图片、视频)进行评比,根据线上点击阅读关注量选取部分作品进入预选,组织专家团针对预选作品从专业角度进行评定,最终确定等次。
七、奖励方式
1.文字类作品: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800元。
2. 图片类作品: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800元。
3. 视频类作品: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
4.本次活动根据情况需要可设特等奖、鼓励奖等。
5.获奖作品将在公示后,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奖励,其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
八、投稿方式
稿件请发至邮箱:zyshuju888@163.com。邮件标题前标注:“我为临泽小枣代言•寻找最美网红”宣传推广作品,来稿请注明撰写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商 务 局:姚 芳:18093609899
中云公司:柳 帅:18298567201
九、投稿须知
1.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2.投稿者凡存在著作权问题,或存在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情形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
3. 此次活动面向全国受众,允许调取相关资料,可以进行后期合成,但禁止嫁接非临泽产品类图片、视频等资料。
4.凡征集的所有作品主办方将在公务网、“七彩丹霞网”、“临泽电子商务示范县”等网站、公众号上刊登,主办方享有使用权。
十、活动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为临泽县商务局、临泽中云数据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