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关于刘庆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新政干〔200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06〕65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
任命:
刘庆贵同志为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侯文先(女)同志为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段常庆同志为新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刘思江同志为新乡市农村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郭其祯同志为新乡市畜牧局局长(正处级);
王继红同志为新乡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郑滋社同志为新乡市司法局副局长;
胥洪同志为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张实(女)同志为新乡市文化局(新乡市新闻出版局、新乡市文物管理局)副局长;
张惠敏同志为新乡市体育局副局长;
张安嵩同志为新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牛好明同志为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奕阳同志为新乡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刘凯同志为新乡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杨泽斌同志为新乡市供销社副主任;
杨家发同志为新乡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郭宇建同志为新乡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局副局长。
免去:
刘庆贵同志的新乡市河渠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思江、张林、王学胜、齐庆民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高友云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办主任(副处级)职务;
李建涛同志的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董春梅(女)同志的新乡市城市规划局调研员职务
郭晓同志的新乡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李福仁、李玉翠(女)同志的新乡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职务;
孟庆恩同志的新乡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炳双同志的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宁晖(女)同志的新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志霞(女)同志的新乡市地方史志局副局长职务;
李庆敏同志的新乡市供销社副主任职务。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