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克敦(1837~1907年),字常山。清水县永清镇人。童年读私塾,少年时家贫失学,后以脚户为生。而立之年开始经商,往返于清水、陇县、千阳、宝鸡等地,从事商贩买卖活动。之后一直开染房和药房。他为人憨厚耿直,注重商业道德,公平买卖,并由此发家,成为清水县城大商户之一。经营“天顺染”、“顺天敦”两个商号。
他因小时家贫失学读书很少,自己很早就认识到发展文化教育的重要意义,一心想着兴教育,办学校,为桑梓造福。民国三年(1914年),他捐赠银元1000块,创立崇义模范国民初级小学校。次年,又捐赠银元300块,购地8亩,扩建校舍 23间。民国九年(1920年),清水发生大地震,校舍坍塌。他第三次捐赠银元700块,重新修整了校舍,维修教室27间,重筑了围墙,修建操场,并聘请教员,学生从几十人增至上百人。因他资助办学有功,民国十九年(1930年)清水县将崇义小学改名为“常山小学”,将学校大礼堂改为“常山先生纪念堂”以资纪念。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甘肃省教育厅颁发“乐育菁莪”匾额一面,予以褒扬。当地民众为赞扬他敦兴办教育的功劳,敬赠“一片热忱”、“功在桑梓”匾两面。后又得到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发的三等嘉禾奖章。他资助所建的崇义小学校后交给政府,被更名为“清水县上邽镇第三中心国民学校”,延至解放后又改名为清水城北学校。 (《天水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