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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文明办测评张家川县文明程度指数等工作(图)
(2017/11/27 11:15:14)  来源:张家川县新闻中心 作者:李彦周  打印本页

  11月23日至24日,天水市文明办深入张家川县,开展2017年度全县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并对2016—2017年度市级各类文明单位进行验收,对全县1—12批省级各类文明单位进行复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薛林荣一同参加。

  测评中,工作组对全县63家责任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对主要交通路口、主次干道、集贸市场、商业大街、汽车站、银行网点等34类地点进行了实地检查,并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全县干部群众社会文明程度满意度进行了调查。文明单位验收复查中,工作组对张家川县今年申报的县司法局、县食药监局、大阳镇、刘堡镇夭儿村、龙山镇汪堡村等市级各类文明单位进行了检查验收和工作点评,对县工商局等7个1—12批省级各类文明单位进行了暗访。

  工作组认为,张家川县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材料提交工作及时规范,已经建立长效机制;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序开展;遏制高价彩礼工作借鉴庆阳经验,出台相关指导意见,为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注入新的能量。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张家川县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全社会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是密不可分的。

  针对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强调,全县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对精神文明建设相关要求开展工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不断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治理、交通秩序的规范、公民思想道德提升、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上下功夫,切实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是省文明办近年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一项文明城市创建督查工作,是省文明办对各地创建各级文明城市的一次年度检阅。

  截止目前,张家川县共创建省级各类文明单位11个,荣获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4人;市级各类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140个(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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