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司法局荣获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近日,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表彰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天司发〔2016〕55号)文件,张家川县司法局荣获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五年来,张家川县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做到“五个到位”:一是安排部署到位。根据全县“六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做出的相应决议,制定了张家川县司法局“六五”普法规划。结合全县第六个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及时安排部署了本单位“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由局党支部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下设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配齐配全了工作人员。三是贯彻执行到位。每年定期召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任务,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并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创建活动,分批分期组织实施。四是自查总结到位。按照《张家川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办法》和年度千分制目标管理考核要求和标准,每年开展半年总结、自查、督查、指导和年终总结、检查、考核,确保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梯次展开、压茬推进。五是制度建设到位。以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法律顾问制度、考试考核制度、普法联络员制度、法律知识培训、以案释法法治讲座等制度为抓手,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普法依法治理取得的成果。
通过“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族传统节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到了全员普法,全过程普法,全方位普法,为新一轮“七五”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张家川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深入开展“法律八进”主题活动,服务全县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张家川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