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午,张家川县委书记刘长江主持召开中共张家川县委第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审议《中共张家川县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听取马关乡等3个乡镇党委书记、人社局等3个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 “三述”报告,并对“三述”对象进行了民主测评。
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县纪委委员;不是县委委员的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县检察院检察长,县法院院长;15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县直及驻县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不是县纪委委员的县监察局领导;“三述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述纪述廉述作风”工作,是贯彻省、市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行动。十八大以来,张家川县委按照“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探索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制定出台了《张家川县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和县纪委述纪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三年来共有12名乡镇党委书记、8名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按照《实施办法》规定作了述职述廉。按照省、市委的安排,今年张家川县将“三述”工作提到县委全委(扩大)会议上进行,目的就是通过层层传导责任、传导压力、传导警示,引导和推动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进一步严肃党纪、保持廉洁、改进作风,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真正起到约束、督促和指导的作用。
会议强调,开展“三述”工作,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重点探索和创新之举,是强化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重要平台和具体抓手,也是逐级传导责任压力的有效途径和有力举措。县委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共张家川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精神,把“三述”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之中,把工作成效作为班子年度考核、干部业绩评定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总支、支部)要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6883”主体责任体系,按照《张家川县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和县纪委述纪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的要求,做好具体责任的分解落实,确保“三述”各项工作责任清楚、任务明确、推进有序。
刘长江就贯彻落实《中共张家川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抓牢靠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强化政治自觉,增强担当意识。二要明确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三要强化工作措施,把握着力重点。四要强化带头责任,发挥表率作用。五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刘长江指出,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全年目标任务,对各项工作排出进度表,逐项强化措施,全力抓好落实。一要深入学习,统一思想,切实抓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二要紧盯目标,查漏补缺,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三要围绕主线,深入调研,尽早确定明年全县工作重点。
刘长江强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的要求,不折腾不懈怠,勇担当敢作为,进一步强化措施、真抓实干,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全年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