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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暖民心(组图)
(2013-10-24 8:30:41)  来源:张家川县新闻中心 作者:苏晓东  打印本页

  易地扶贫搬迁是国家在贫困地区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专项扶贫工程,旨在通过对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根本改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于当年6月动工,2013年10月竣工,共涉及恭门镇付川村、刘堡乡刘堡村、张川镇上袁川村和木河乡庄河村273户1385人,工程计划总投资1917.98万元,实际完成投资3296.26万元。

   经过三年的努力,张家川县共建设住宅273户,总建筑面积23069平方米;完成土坎梯田911亩,新建人畜饮水工程4处,堤防600米;新修农村公路1公里,田间道路7.5公里,完成硬化巷道20744平方米,浆砌石排水边沟2020米;架设农电线路22.7公里,其中10KV供电线路4公里,0.4KV供电线路5.5公里,安装50KVA变压器4台,入户线路13.2公里;生态环境建设211亩,新建“一池三改”沼气池39口,安装太阳能热水器88台;新建30平方米养畜暖棚80座,蔬菜大棚39座,建成优质脱毒种薯基地1500亩;培训搬迁农民490人(次)。

  在具体建设过程中,张家川县严把“三关”,确保了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安全顺利实施。严把规划设计关。坚持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与县域经济发展、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开发,以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将易地搬迁工作的重心放在基本农田、水利、道路、教育等基础设施和住宅工程建设上,充分考虑农户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发展空间,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规划,力求达到布局合理,村容村貌整洁。严把工程管理关。在工程建设中,张家川县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制、招投标制和公示制。项目启动后,县发改局、项目乡镇、行业部门和施工单位签订四方合同,对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监理等环节做了具体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单项工程设计组织施工。同时,对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年度计划的项目,通过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公示公告,在项目区设立公示牌,增强了项目建设的透明度。不断强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由县发改局牵头、办公室组织相关乡镇、部门、村组和群众代表,定期对各单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评定;对工程建设所用大宗材料实行统一采购,最大限度降低原材料价格,减轻了群众负担;对工程建设资料及图片分别归类装订,统一整理归档,实行专柜储存,专人保管,达到了项目资料规范管理的要求。严把资金管理关。按照扶贫资金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资金投向,将国家投资主要用于安置群众住房和必要的配套设施上。设立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格按照30%、60%、10%的比例实施报账,保证了资金使用安全;坚持走“国家补助、搬迁农户自筹、财政补贴配套、实施单位整合”的路子,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乱、合力推进”的思路整合以工代赈、危房改造等方面的资金,较好地解决了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三年来,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张家川县安置区农户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群众发家致富信心明显增强,这项国家组织实施的民心工程,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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