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区改造
暨“两个专项治理”现场会在张川召开
( 天水市公安局宣传科 李斌) 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区改造暨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和集中整治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现场会于10月12日在张川县公安局召开。省公安厅副巡视员李龙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厅纪委副书记刘军杰出席会议。会议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曹小明主持,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毛建民讲话。全市公安机关纪检书记、纪检员参加会议。
参会人员参观了张川县公安局恭门派出所和局机关,对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区改造和“两个专项治理”进行了参观考察,并听取了张川县公安局蔡国权政委对开展“两个专项治理”的经验介绍。李龙副巡视员一行还到清水县公安局进行检查指导。
会议指出,要切实解决个别单位和个别民警存在的重扣押、轻管理,重破案、轻处理的问题,深刻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抓好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区改造和“两个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力推进三项工作。要严格落实问题整改、解决遗留问题,认真按照“三不放过”(即“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问题不理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原则,把高质量的排查整改贯穿始终。
会议要求,严格落实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扎实抓好整改建制工作,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将专项治理过程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切实落实管理措施,对涉案资金管理由法制部门和装财部门负责,统一专用账户,统一收缴管理。对涉案物品管理,要专人负责、专柜存放、专案保管、规范管理。对扣押的车辆和大宗物品要因地制宜建立统一的保管场所。要指定不承担具体办案工作的民警负责涉案财物的接收、保管、移交等管理工作,严禁由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坚决做到涉案财物管办分离、台账清晰、设置明确,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公安部和省厅的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对办案部门扣押的涉案财物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派出所设立涉案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保管涉案财物,按照省厅要求,各县(区)公安局最迟在 10 月10日前完成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会议强调,全面落实专项治理和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责任制。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能否落实,关键在领导,各县(区)公安局的一把手和涉案财物管理重点警种的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加强对涉案财物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继续把专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住重点,解决难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好、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坚决落实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对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会议要求,切实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全面抓好市局下发的《天水市公安机关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工作方案》规定的“十三个方面”工作任务在基层执法办案所队不打折扣的落实。二是各县区公安机关要对去年以来执法办案场所排查清理出的问题隐患,基层所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检查,督促帮助所队限期按规定要求完成整改,坚决完善“三室”硬件建设。三是结合贯彻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精神,因地制宜尽快建好市县公安机关“办案中心”,对新建、搬迁、改造的所队,要保证区域设置合理,所有讯问室、询问室、候问室都在办案区进行。四是按照公安部要求,对仍然在二楼以上进行讯问、询问等办案活动的,不管哪一级、哪个领导批准的,都要坚决取缔,再发生违反此项规定办案,导致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要追究当地公安机关主要领导的责任。五是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做好年底前迎接省厅对非正常死亡集中整治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的准备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公安机关绩效考核。
省公安厅副巡视员李龙强调,各级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对执法办案场所和“两个专项治理”的重视与支持,专项办、法制部门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指导工作的能力与水平,深入基层抓好涉案财物治理,因地制宜推进执法场所功能区改造,积极应用科技手段加强网上办案,进一步加强纪委机构建设,组织好执法资格考试,加强“清网行动”的督察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