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中奇主持召开张家川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
研究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修订等事宜

3月23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马中奇主持召开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学习中央和省委2011年1号文件,研究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修订、张川镇西街村城乡一体化住宅小区建设、县直及乡镇机构改革、恭门镇农贸市场建设等事宜。

会议在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意见(省委1号文件)》时指出,中央和省委相继出台2011年1号文件,对水利工作的重要性、战略地位、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进行了整体安排和部署,并且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是水利事业在新时期、新阶段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含金量高、指导性强。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深入学习好这两个文件,切实增强对水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县上要组织人员开展专题学习,对文件涉及内容要逐条进行深入讨论研究,为争取水利项目,做好水利工作提供必要的理论和政策依据。

会议在研究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修订事宜时指出,招商引资在推动张家川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全县发展已进入关键阶段,调整修订原有的招商引资政策,全面出台具有吸引力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是当前全县跨越发展的形势需要。会议要求,要结合全县发展需要,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新修订的政策,从土地供应、财政支持、税费优惠、行政服务和市场准入等诸多方面,不断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会议在研究张川镇西街村城乡一体化住宅小区建设时指出,该小区的建设对着力改善西街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城区城中村整体面貌有积极的意义,也是进一步推动全县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一次探索和实践。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乡镇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全力做好西街村城乡一体化住宅小区项目的前期规划、论证和建设工作。在项目建设上,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和项目申报审批制;张川镇要专门成立西街村城乡一体化住宅小区建设领导小组,广泛征求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群众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参与项目的投资建设。在执行分配过程中,要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城乡住房分配标准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分配方案,合理确定入住对象,并及时将政策、过程和结果向社会予以公布,接收群众监督。

会议还研究了县直及乡镇机构改革、恭门镇农贸市场建设和马家塬遗址保护工作等其他事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雒建明,县委常委、副县长马利民,副县长赵川平、马玉凤、张海平、徐东明,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肖勇,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马国杰出席会议。县人大副主任海金武、王九仲,县政协副主席马中华、王存珠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