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被押进法庭。
武威李林非涉黑团伙案庭审第二日,公诉机关指控大量罪行:
自订“家法” 纠喽 为祸一方
10月20日,武威李林非涉黑团伙案庭审进入第二天,法庭围绕涉黑团伙24名成员的罪行继续对被告进行基本情况的调查讯问。
武威李林非涉黑团伙案庭审第二日,公诉机关指控大量罪行:
组建团伙 制订“家法”称霸一方
据悉,该团伙首犯李林非又名李凡,现年36岁,甘肃景泰人,大专文化,武威荣华工贸公司原副经理,后在武威恒通实业公司工作。2008年5月19日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经凉州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公诉机关指控,李凡自1993年吸食毒品以来,逐渐结识了大量社会闲散人员。自1998年以来,李凡组织、发展了以其为首,以白奎(在逃)、张玉军(已判刑)、胡建军(已判刑)、李涛元(在逃)、吴金生、赵军、严安林、吴建荣(在逃)、赵伟栋(在逃)、赵建如、陆得威等人为骨干成员,王大江、张增胜、赵哈入、曹江山、刘小宾、杨赟、陈石、杨玉龙、王威、孙智龙、康热苏力、李奎、赵刚等共数十人参加的犯罪组织,称霸一方。为巩固、扩大势力范围,李凡租房供严安林等人居住,购买枪支、洋镐把、砍刀、钢管等作案工具和通讯、交通工具武装自己,携带凶器出入公共场所,在武威市辖区内大肆实施聚众斗殴、绑架、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
在该犯罪组织的发展过程中,为更有效地领导和控制该犯罪组织,李凡向其团伙成员宣布其所谓的“家法”:下级必须听上级的话,小弟必须听大哥的指示;有事要随叫随到;不能接“私活”,办事所得钱财要如数上交大哥,再由大哥往下分配;外出“办事”必须要卖力;不准脱离该组织乱认大哥等,否则将会受到打断胳膊、腿等“家法”惩罚。为保障团伙的活动,李凡、赵军、陆得威等人通过绑架、抢劫、敲诈勒索、替人讨债要账、在娱乐场所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为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支持。自2000年以来,该犯罪团伙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实施聚众斗殴、绑架、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数十起,严重破坏了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
聚众斗殴 街头火拼致人死亡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7月,李凡等人在凉州区靶场北口“夜色玫瑰歌舞厅”喝茶时,因另一客人冯旭对李凡出言不逊,被李凡的手下白奎、吴金生等人殴打。事后朱建军为给冯旭报仇,纠集他人将白奎打伤,并将吴金生劫持,准备带走,被李凡截回。后李凡召集严安林、胡建军、李涛元、腾青龙、赵军、吴金生、吴建荣、赵建如、张玉军等数十人到凉州区新关市场一茶屋开会,李凡出资购买作案工具洋镐把,安排严安林、胡建军、李涛元、腾青龙、赵军、吴金生、吴建荣、赵建如、张玉军各自带领手下寻找朱建军及其同伙,明言“找到就打”。吴金生、李涛元等人在寻找殴打朱建军及其同伙时,在凉州区西凉北市场将朱建军的同伙刘永红用钢管殴打致伤。
2003年7月16日,白奎、吴金生、腾青龙、李涛元等人追赶殴打朱建军,将其追至武运司一楼顶后返回。当晚10时左右,朱建军、姚寿祥、冯多久、邸桓、乔玉吉、闰斌等人持械将李凡、白奎、李涛元、胡建军、马军年、张玉军、腾青龙、吴建荣等人堵在荣华公司一家属楼下茶屋内,双方发生对峙。经李凡与朱建军谈判,朱建军带同伙返回,李凡亦离开茶屋。后白奎带李涛元等人持钢管、洋镐把等工具从茶屋出来与冯多久等人发生械斗,冯多久被白奎用自制的方天画戟刺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参与此案的同案犯胡建军、张玉军等9人已判刑)。李凡得知情况后,开车将白奎等人送至赵伟栋的皮革厂,并出资安排白奎、李涛元、胡建军、马军年、张玉军、腾青龙、吴建荣等人逃跑,逃避公安机关追查。
欺行霸市 打人砸店大耍淫威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10月,李凡指使白奎(批捕在逃)、吴金生带领30多人多次到凉州区东大街“雅港娱乐城”捣乱,致该娱乐城无法正常营业。同年10月14日晚,李凡又带领白奎、吴金生等30余人在“雅港娱乐城”闹事,砸毁桌椅、音箱等设施,殴打顾客杨德成、杨俊杰、宋尕娄、李宏伟等人,将杨德成致伤。娱乐城老板杨军迫于无奈送给吴金生6000元钱,让其别再带人捣乱。后经鉴定,杨德成的伤情为轻伤。

武威李林非涉黑团伙案庭审第二日,公诉机关指控大量罪行:
持枪作案 与李捷团伙有染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李林非涉黑团伙与兰州李捷涉黑团伙亦有联系,李林非拥有的一支黑色自制仿“六四”式手枪就是从李捷团伙成员转手而来。
2007年3月,凉州市场“阿里巴巴烤羊肉店”老板因隔壁“大胡子烤羊肉店”生意红火,欲将对方挤出武威,出资7000元雇用陆得威,陆得威购买砍刀、钢管等凶器,纠集杨赟、史虎如、王义朝等人先后4次到“大胡子烤羊肉店”破坏店内设施,殴打店内员工及老板的妻子,致一名员工轻伤。2007年4月27日,“大胡子”老板夫妇弃店逃离武威。
2007年10月,陆得威伙同杨赟多次对在凉州区永昌镇开榨油铺的师希财及其家人进行恐吓、威胁,向师希财索钱5000元。慑于陆得威的淫威,师希财被迫关闭榨油铺,离开武威回老家临洮。
持枪作案 与兰州李捷团伙有染
公诉机关指控,李林非团伙实施的多起案件均与兰州李捷涉黑团伙有染。2000年9月,丁力、郑华(原兰州李智、李捷涉黑案被告人,已判刑)将一支黑色自制仿“六四”式手枪交给丁照鑫(已判刑)藏匿,后丁照鑫将枪支交李凡保管。后公安机关调查时,李凡于2001年1月13日将该枪支交给警方。经兰州市公安局鉴定,该枪对人体具有杀伤力。
1999年12月8日晚7时许,武威荣华公司职工张玉军醉酒后在荣华公司淀粉厂后大门处与时在荣华公司搞装潢的江苏人王吉飞发生冲突,王吉飞打电话告诉其姐夫张华振,张华振带人到淀粉厂后大门殴打张玉军。后赵建如与王建平、吴江荣、胡建军、施长明等人持械在荣华铁塔北侧与张华振等人发生冲突,施长明受伤。12月9日凌晨2时许,得知此事的李凡纠集赵建如、胡建军、王建平、吴江荣、张玉军、施长明,持自制仿“六四”式手枪、小口径步枪等,驾车去荣华公司俱乐部找张华振未果,和无辜者张国强发生冲突,持枪将张国强逼住并进行殴打后,又将其挟持至沿河西路,由张玉军和赵建如再次实施殴打后,将张留置在原地,李凡等人开车离去。
2006年1月29日晚11时许,李凡、赵军、吴金生、严安林与赵伟栋(批捕在逃)等人在凉州区“凯士乐酒吧”包厢内喝酒时,对误入其所在包厢的石某、楚某拳打脚踢、啤酒瓶击打,赵伟栋还用枪顶住楚某,严安林用单刃刺刀在石某背部捅了两刀,将石某致伤。
2006年9月左右的一天晚上11时许,被告人赵哈入持枪伙同他人在凉州区“金马”网吧门口将无辜者周志波无故殴打致伤。
替人讨债 殴打无辜勒索钱财
2007年11月,田桂花向王某索要4万元欠款未果,找陆得威帮忙,答应事成后给陆2万元“好处费”。陆得威向李凡汇报并接受安排后,于同年12月3日晚,伙同严安林、王威、马立鹏携带东洋刀、橡皮棒、钢管、仿真手枪等凶器租车到山丹县西部宾馆,强行将王某带至凉州区再就业市场某茶屋内,非法限制王某人身自由18小时,其间多次对王某进行殴打。后李凡指使赵军、陆得威以替田桂花要债被公安机关处罚为借口,敲诈田桂花现金8000元,陆得威还单独向田桂花索要现金1000元。
另外,在2007年10月的一天晚上,陆得威等人到凉州区永昌镇刘沛村师希财开的榨油铺内,用自带的塑料桶盛装价值300元的菜籽油50斤,师希财索要油钱时,陆得威等人持钢管、木棒将师希财打伤,将菜籽油抢走。2007年7月,赵哈入因其朋友在凉州区和平镇红宇招待所与“小姐”发生矛盾,赵哈入纠集康热苏力(又名康飞,已另案起诉)等十余人持砍刀到红宇招待所,将该招待所负责人李帆无故殴打致伤。
此外,该团伙成员还多次殴打无辜人员致人伤残,造成极坏社会影响。
制造矛盾 抢劫毒品“黑吃黑”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2月2日晚9时许,李凡指使赵军、曹江山、张增胜、刘永红在凉州区南关皮毛市场门口将毒贩子闫进林劫持绑架到永昌镇刘沛村八组邱兵山的院内,以勒索钱和毒品为目的,采用暴力殴打等手段威逼闫进林通过电话让其妻子筹备现金1万元、毒品海洛因26克,交给被告人王大江,次日中午将闫进林释放。所得赃款被李凡、赵军等人私分挥霍。2008年4月3日,闫进林从东乡县购买毒品海洛因到武威贩卖时被警方抓获,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36克。
因内部产生矛盾,2007年9月的一天下午6时许,李凡指使陆得威、严安林、赵建如伙同张增胜、杨赟、陈石、王威,在凉州区皮毛市场门口将赵哈入强行拉到永昌镇白云村八组24号陈学科家,采用暴力殴打等手段,劫取赵哈入身上所带现金1500元。当晚陆得威等人将赵哈入带至市区祥泰宾馆,由陆得威、张增胜、陈石等人押赵哈入到凉州区羊下坝河滩挖出赵埋藏的毒品海洛因8克,后返回祥泰宾馆。次日早上,赵军受李凡指使赶到祥泰宾馆,伙同陆得威等人威逼赵哈入打电话,让其老乡送来现金2000元和毒品海洛因4克,方将赵哈入释放。文/图 记者 张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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