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至24日,市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延春带队的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第三督导组深入武山县城关镇、洛门镇、四门镇、滩歌镇、马力镇的9个日光温室、塑料大棚设施蔬菜种植基地,武山县蔬菜科技示范园区,洛门牟坪苹果矮化密植示范园和城关镇、洛门镇有“大棚房”问题的经营主体及县农业局、县国土局,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武山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行了督查。
督查结束后,召开了督查情况反馈通报会,武山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令军强,县农业局、国土局、洛门镇、城关镇等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通报会。
通报会上,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农业局局长宗新武汇报了武山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近阶段的工作,一是及时召开了工作推进落实会、专题部署会、协调调度会;二是在已制定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城关镇、洛门镇3处“大棚房”问题整改的具体方案;三是明确了整改要达到的效果和验收标准;四是及时向有“大棚房”问题的经营主体送达了整改通知书,相关经营主体已开展整改工作;五是结合清理整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
督导组通报了督查情况,对我县近阶段“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需要整改完善的任务清单和工作建议。
令军强代表县委、县政府做了表态发言。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二是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包括“大棚房”在内的全县所有土地违法问题的排查力度,在全县迅速掀起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及整治土地违法行为的高潮。三是加大整改力度,加快整改进度,建立整改台账,完善相关软件资料。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对触碰土地红线的违法行为,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加大查处和问责力度,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农地姓农这个底线不允许触碰”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天水在线编辑:陶静)